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设置收费站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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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设置收费站的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关于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实施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本决策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绕 (略) 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二、决策概况

济南绕 (略) 二环线是我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 (略) 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是济南绕 (略) 二环线的北段。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 (略) (略) ,改善交通出行条件,促 (略) 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决策为济南绕 (略) 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设置收 (略) ,禹城北收费站、临邑兴隆收费站、临邑临南收费站、垛石收费站、济阳闻韶收费站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决策范围内的相关利益群体、基层政府及基层组织。

2、主要事项

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所持态度、意见、建议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负面影响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相关意见。

五、公示周期

七个日历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强工 电话:* 邮 箱:*@*q.com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关于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实施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本决策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绕 (略) 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二、决策概况

济南绕 (略) 二环线是我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 (略) 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是济南绕 (略) 二环线的北段。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 (略) (略) ,改善交通出行条件,促 (略) 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决策为济南绕 (略) 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设置收 (略) ,禹城北收费站、临邑兴隆收费站、临邑临南收费站、垛石收费站、济阳闻韶收费站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决策范围内的相关利益群体、基层政府及基层组织。

2、主要事项

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所持态度、意见、建议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负面影响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相关意见。

五、公示周期

七个日历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强工 电话:*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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