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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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吴起县行政 (略) 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1-(略)

传真:0911-(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吴起县政务服务中心307室

邮编:(略)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吴起县行政 (略) 关于生辉混凝土预制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吴行审水环发〔2024〕2号

2024年9月29日

附件:2024吴行审水环发2号《生辉混凝土预制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吴起县行政 (略) 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1-(略)

传真:0911-(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吴起县政务服务中心307室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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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1

吴起县行政 (略) 关于生辉混凝土预制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吴行审水环发〔2024〕2号

2024年9月29日

附件:2024吴行审水环发2号《生辉混凝土预制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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