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尚润府A区二期1栋、2栋、13栋、14栋、垃圾收集点及地下室西侧的批前公示
关于景尚润府A区二期1栋、2栋、13栋、14栋、垃圾收集点及地下室西侧的批前公示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 (略) 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 (略) (略) 润 (略) |
项目名称: | 景尚 (略) 二期(1栋、2栋、13栋、14栋、垃圾收集点及地下室西侧) |
项目位置: | (略) (略) 陈村镇建设大厦西侧地块 |
申报类型: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
项目基本情况:景尚 (略) 二期(1栋、2栋、13栋、14栋、垃圾收集点及地下室西侧)项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①、三期分为三期及五期,三期与一期、四期的分期建设线调整;
②、A区总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垃圾收集点增加“30栋”楼栋号,补充平面绿化填充,规划高度H1和消防高度H2修正;
③、绿化统计表修改,增加垃圾收集点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率计算说明;
④、配套设置表中5G通讯基站面积按单体图修正;(以上修改详见变更说明及附图);
⑤、南架空门楼1和北架空门楼的规划高度H1、消防高度H2修改。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期 (略) (略) (略) 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 | (略) |
业务咨询电话: | (略)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市 (略) (略) 镇街管理所
媒体公示: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 (略) 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 (略) (略) 润 (略) |
项目名称: | 景尚 (略) 二期(1栋、2栋、13栋、14栋、垃圾收集点及地下室西侧) |
项目位置: | (略) (略) 陈村镇建设大厦西侧地块 |
申报类型: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
项目基本情况:景尚 (略) 二期(1栋、2栋、13栋、14栋、垃圾收集点及地下室西侧)项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①、三期分为三期及五期,三期与一期、四期的分期建设线调整;
②、A区总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垃圾收集点增加“30栋”楼栋号,补充平面绿化填充,规划高度H1和消防高度H2修正;
③、绿化统计表修改,增加垃圾收集点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率计算说明;
④、配套设置表中5G通讯基站面积按单体图修正;(以上修改详见变更说明及附图);
⑤、南架空门楼1和北架空门楼的规划高度H1、消防高度H2修改。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期 (略) (略) (略) 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 | (略) |
业务咨询电话: | (略)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市 (略) (略) 镇街管理所
媒体公示: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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