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绿苑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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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绿苑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绿苑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略) 业主委员会、 (略) (略) :

彭浦镇 (略) 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结合 (略) 雨污混接改造,我局原则 (略) 域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同时由 (略) (略) 作为实施单位。工程定为1个项目,地址为: (略) 1291弄1号、2-4号、5-6号、7-8号、9-11号、12-14号、15-17号、18-21号,建筑面积*.75平方米,请你单位按 (略) 办理项目信息报送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立 (略) 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科目范围为:1、小区坡屋面翻修;2、建筑外立面整治(外墙防水、涂料粉刷,雨水管及空调滴水管换新);3、室内公共部位整治(墙面粉刷,单元门维修,公窗更换等);4、小区附属设施整治(围墙改造, (略) 灯换新,小区出入口改造, (略) 面, (略) 部翻排等);5、绿化改造。

三、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工程概算,并经修缮工程财务监理审核确认,总投资1216.*元(建安费为1043.*元),由财政出资80%,彭浦镇自筹20%,请你单位控制好造价,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望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 (略) 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工程,按规定开展承发包活动,抓好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档案归缴,遵循“便民、利民、少扰民”原则,做好成本控制,避免重复施工,确保政府出资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略) 住房保障和 (略)

2024年9月27日


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绿苑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略) 业主委员会、 (略) (略) :

彭浦镇 (略) 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结合 (略) 雨污混接改造,我局原则 (略) 域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同时由 (略) (略) 作为实施单位。工程定为1个项目,地址为: (略) 1291弄1号、2-4号、5-6号、7-8号、9-11号、12-14号、15-17号、18-21号,建筑面积*.75平方米,请你单位按 (略) 办理项目信息报送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立 (略) 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科目范围为:1、小区坡屋面翻修;2、建筑外立面整治(外墙防水、涂料粉刷,雨水管及空调滴水管换新);3、室内公共部位整治(墙面粉刷,单元门维修,公窗更换等);4、小区附属设施整治(围墙改造, (略) 灯换新,小区出入口改造, (略) 面, (略) 部翻排等);5、绿化改造。

三、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工程概算,并经修缮工程财务监理审核确认,总投资1216.*元(建安费为1043.*元),由财政出资80%,彭浦镇自筹20%,请你单位控制好造价,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望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 (略) 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工程,按规定开展承发包活动,抓好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档案归缴,遵循“便民、利民、少扰民”原则,做好成本控制,避免重复施工,确保政府出资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略) 住房保障和 (略)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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