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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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函

  冀自然资函〔2024〕589号

(略) 自然资 (略) :

  你局《关于京 (略) 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涿自然资规请字〔2024〕364号)收悉。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办函〔2024〕2036号复函同意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京 (略) 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通过了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为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考虑到该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的实际情况,同意先行用地27.9940公顷(其中耕地15.9502公顷),其中,互通式立交用地14.6583公顷、桥梁用地10.9826公顷、路基用地2.3531公顷。

  二、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施工用地前,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要依法及时足额兑现先行用地所涉及被用地单位群众的补偿费用,妥善做好群众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资源。

  四、你市要会同建设单位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准备该工程正式用地报批,于2025年10月5日前将材料报自然资源部审查。逾期未报的,你市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施工,待正式用地报批材料报自然资源部审 (略) 批准后才能复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5日

  冀自然资函〔2024〕589号

(略) 自然资 (略) :

  你局《关于京 (略) 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涿自然资规请字〔2024〕364号)收悉。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办函〔2024〕2036号复函同意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京 (略) 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通过了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为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考虑到该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的实际情况,同意先行用地27.9940公顷(其中耕地15.9502公顷),其中,互通式立交用地14.6583公顷、桥梁用地10.9826公顷、路基用地2.3531公顷。

  二、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施工用地前,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要依法及时足额兑现先行用地所涉及被用地单位群众的补偿费用,妥善做好群众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资源。

  四、你市要会同建设单位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准备该工程正式用地报批,于2025年10月5日前将材料报自然资源部审查。逾期未报的,你市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施工,待正式用地报批材料报自然资源部审 (略) 批准后才能复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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