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2024年10月12日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一、2024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 铝灰渣及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 盐环建审〔2024〕2号 | 2024/10/12 |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 (略) 建湖 (略) 行政许可服务科
四、联系电话:0515-# 传真:0515-#
五、电子信箱:*@*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2024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 铝灰渣及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 盐环建审〔2024〕2号 | 2024/10/12 |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 (略) 建湖 (略) 行政许可服务科
四、联系电话:0515-# 传真:0515-#
五、电子信箱:*@*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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