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园镇桃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关于《桃园镇桃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4-10-14 13:58
一、基本情况
睢宁县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桃园镇 (略) ,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北纬33.*°;占地面积:1042m2(约1.563亩)。
调查地块未来计划建设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地块正式规划文件未出,本次按照第一类用地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委托单位)委托江苏新诚 (略) (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0月。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相关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总面积约1042m2(约1.563亩),历史主要为农田。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为正在建设的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周围主要 (略) 、农田、道路以及加油站等。恒源加油站位于调查地块外东北方向2 (略) ,2016年开业,经营期间未发生泄露事故,且根据加油站自行检测报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因此恒源加油站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周围历史及现状无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周围环境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充分了解调查地块是否受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按照20* (略) 格布设进行快速筛查。
二、快筛样品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快筛样品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可以确认睢宁县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内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定,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调查单位:睢宁县 (略)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新诚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2024-10-14 13:58
一、基本情况
睢宁县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桃园镇 (略) ,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北纬33.*°;占地面积:1042m2(约1.563亩)。
调查地块未来计划建设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地块正式规划文件未出,本次按照第一类用地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委托单位)委托江苏新诚 (略) (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0月。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相关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总面积约1042m2(约1.563亩),历史主要为农田。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为正在建设的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周围主要 (略) 、农田、道路以及加油站等。恒源加油站位于调查地块外东北方向2 (略) ,2016年开业,经营期间未发生泄露事故,且根据加油站自行检测报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因此恒源加油站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周围历史及现状无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周围环境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充分了解调查地块是否受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按照20* (略) 格布设进行快速筛查。
二、快筛样品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快筛样品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可以确认睢宁县桃园镇 (略) 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内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定,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调查单位:睢宁县 (略)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新诚 (略)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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