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的批前公示寿自然资公示〔202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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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的批前公示寿自然资公示〔2024〕34号

寿自然资公示〔2024〕34号

寿宁县 (略) 关于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的批前公示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位于寿宁县平溪镇亭下村,委托 (略) (略) 进行设计,现已完成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为了提高审批的透明度,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闽建规〔2008〕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规划建筑方案向社会公示,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县 (略) 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审定。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1.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1.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现场(寿宁县平溪镇亭下村)。

  2.http://**(寿宁县 (略) 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

  四、联系方式

  寿宁县 (略) 规划股:0593-#

  附件: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设计方案

   寿宁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内容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设计方案由 (略) (略) 设计,该项目用地位于寿宁县平溪镇亭下村。(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一、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3163㎡。

  2.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76.42㎡。建筑占地面积93.28㎡,综合工艺用房93.28㎡;构筑物占面积383.14㎡,其中:污泥沉淀池32㎡,反冲洗泵坑25.3㎡,清水池229.6㎡,净水设备96.24㎡,建筑密度2.95%,建筑系数15.06%。

  3.总建筑面积93.28㎡,综合用房93.28㎡。

  4.计容建筑面积186.56㎡,综合用房186.56㎡,容积率0.059。

  5.绿地面积1225.06㎡,绿地率38.73%。

  6.建筑控制层数:1层

  7.建筑控制高度:综合用房7.45m。

  8.机动车停车位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辆。

  9.指标核算∶经指标核算,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福 (略) (略)

  三、设计单位∶ (略) (略)

  四、附图:

1.总平面布置图(含主要经济指标)

  2. (略) 位图

  3.效果图

  4.环卫设施布置图

  5.工艺管线平面布置图

  6.排水管线平面布置图

  7.电气平面布置图

  8.竖向分析图

  9.厂区绿化平面布置图

  10. (略) 平面布置图

  11.交通流线图

  12.消防分析图

  13.厂区车位平面布置图

  14.综合工艺用房平面图

  15.综合工艺用房立面图、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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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自然资公示〔2024〕34号

寿宁县 (略) 关于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的批前公示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位于寿宁县平溪镇亭下村,委托 (略) (略) 进行设计,现已完成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为了提高审批的透明度,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闽建规〔2008〕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规划建筑方案向社会公示,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县 (略) 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审定。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1.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1.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现场(寿宁县平溪镇亭下村)。

  2.http://**(寿宁县 (略) 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

  四、联系方式

  寿宁县 (略) 规划股:0593-#

  附件: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设计方案

   寿宁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内容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建供水工程(平溪水厂)设计方案由 (略) (略) 设计,该项目用地位于寿宁县平溪镇亭下村。(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一、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3163㎡。

  2.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76.42㎡。建筑占地面积93.28㎡,综合工艺用房93.28㎡;构筑物占面积383.14㎡,其中:污泥沉淀池32㎡,反冲洗泵坑25.3㎡,清水池229.6㎡,净水设备96.24㎡,建筑密度2.95%,建筑系数15.06%。

  3.总建筑面积93.28㎡,综合用房93.28㎡。

  4.计容建筑面积186.56㎡,综合用房186.56㎡,容积率0.059。

  5.绿地面积1225.06㎡,绿地率38.73%。

  6.建筑控制层数:1层

  7.建筑控制高度:综合用房7.45m。

  8.机动车停车位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辆。

  9.指标核算∶经指标核算,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福 (略) (略)

  三、设计单位∶ (略) (略)

  四、附图:

1.总平面布置图(含主要经济指标)

  2. (略) 位图

  3.效果图

  4.环卫设施布置图

  5.工艺管线平面布置图

  6.排水管线平面布置图

  7.电气平面布置图

  8.竖向分析图

  9.厂区绿化平面布置图

  10. (略) 平面布置图

  11.交通流线图

  12.消防分析图

  13.厂区车位平面布置图

  14.综合工艺用房平面图

  15.综合工艺用房立面图、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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