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分局关于泸州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维护后勤基地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分局关于泸州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维护后勤基地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了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市政维护后勤基地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项目现场
三、联系人:刁女士;联系电话:0830-*。
四、调整内容:
(一)申请分二期建设,其中2#厂房为一期(一期建筑面积1953.08㎡),1#库房、3#、4#厂房为二期(二期建筑面积*.07㎡)
(二)2#厂房建筑面积由1450.38㎡调整为1953.08㎡,3#厂房建筑面积由3910.7㎡调整为3776.09㎡。
(三)2# 3#厂房屋顶通气孔取消。
(四)总建筑面积由*.38㎡调整为*.15㎡,建筑面积增加367.77平方米,容积率由1.19调整为1.23。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要求,最终以规划签批图纸为准。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
2024年10月14日
为了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市政维护后勤基地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项目现场
三、联系人:刁女士;联系电话:0830-*。
四、调整内容:
(一)申请分二期建设,其中2#厂房为一期(一期建筑面积1953.08㎡),1#库房、3#、4#厂房为二期(二期建筑面积*.07㎡)
(二)2#厂房建筑面积由1450.38㎡调整为1953.08㎡,3#厂房建筑面积由3910.7㎡调整为3776.09㎡。
(三)2# 3#厂房屋顶通气孔取消。
(四)总建筑面积由*.38㎡调整为*.15㎡,建筑面积增加367.77平方米,容积率由1.19调整为1.23。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要求,最终以规划签批图纸为准。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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