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汾河流域汾河干流及浍河侯马段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浍南产业园污水处理项...
关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汾河流域汾河干流及浍河侯马段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浍南产业园污水处理项...
(略) (略) (略) 申请办理汾河流域汾河干流及浍河 (略) 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浍南产业 (略) 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 (略) 侯风线南侧, (略) 北侧,项目占地面积*㎡。本项目拟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建筑面积144.36㎡,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地上2层共181.98㎡, (略) 理车间837.48㎡, (略) 理车间(二期)837.48㎡,臭氧接触池2层共(地下1层,地上1层)31.22㎡,臭氧接触池二期2层共(地下1层,地上1层)31.22㎡,臭氧制备间218.34㎡,中水回用及在线监测室2层共(地下1层,地上1层)191.57㎡,变配电室及鼓风机房317.1㎡,污泥脱水车间347.38㎡,综合业务楼地上2层656.08㎡,门房32.9㎡,合计3827.11㎡。容积率:0.18;绿化率:32.59%;建筑密度:13.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批前公示。
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行政审批 (略)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3日
意见反馈: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299号)
联系电话:0357-*
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图
特此公示
(略) 行政审批 (略)
2024年10月14日
(略) (略) (略) 申请办理汾河流域汾河干流及浍河 (略) 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浍南产业 (略) 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 (略) 侯风线南侧, (略) 北侧,项目占地面积*㎡。本项目拟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建筑面积144.36㎡,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地上2层共181.98㎡, (略) 理车间837.48㎡, (略) 理车间(二期)837.48㎡,臭氧接触池2层共(地下1层,地上1层)31.22㎡,臭氧接触池二期2层共(地下1层,地上1层)31.22㎡,臭氧制备间218.34㎡,中水回用及在线监测室2层共(地下1层,地上1层)191.57㎡,变配电室及鼓风机房317.1㎡,污泥脱水车间347.38㎡,综合业务楼地上2层656.08㎡,门房32.9㎡,合计3827.11㎡。容积率:0.18;绿化率:32.59%;建筑密度:13.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批前公示。
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行政审批 (略)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3日
意见反馈: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299号)
联系电话:0357-*
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图
特此公示
(略) 行政审批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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