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 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成都蜀源 (略) 委托第三方机构成都圣 (略) 完成了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12日在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场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认为: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委员会与会议审议,形成了《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龚林, #
级 别:区县级
建设单位:成都蜀源 (略)
验收单位:成都圣 (略)
建设地点: (略) 红光街道
附件
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成都蜀源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圣 (略)
监测单位:成都蜀源 (略)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郫县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 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成都蜀源 (略) 委托第三方机构成都圣 (略) 完成了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12日在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场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认为: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委员会与会议审议,形成了《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龚林, #
级 别:区县级
建设单位:成都蜀源 (略)
验收单位:成都圣 (略)
建设地点: (略) 红光街道
附件
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成都蜀源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圣 (略)
监测单位:成都蜀源 (略)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郫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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