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梯村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陵水县梯村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县梯村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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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梯村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 |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 (略) " |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 (略) | |
海南 (略) | |
水源工程共设有建筑物4座,其中塘坝除险加固1座,新建灌溉泵站3座;灌溉工程硬化和改造灌溉渠道29.123km;排水工程硬化和改造排沟10.022km。 | |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区划的要求,能有 (略) 域农业灌溉缺水问题,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对完善海岛型 (略) 络和促进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
本项目为 (略) 水利工程,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取水许可已通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故符合相关环保法规。 | |
本项目为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范围主要为基本农田,符合《 (略) 建设规划》《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陵水县十四五农田水利 (略) 规划(2021-2025 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选址要求。 | |
无 | |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
通过实地调查、历史资料查询和生态影响论证,项 (略) *生脊椎生境组成主要由人工林、河流、灌草丛、村落等构成,生境类型组成受到人为干扰影响相对较大,基本以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强的*生脊椎动物群或重点保护物种组成,同时在人工林缘和湿地生境存在一定种类和数量的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的物种和重点保护*生脊椎动物。施工期对于开阔地带的湿地和人工林缘生境*生脊椎动物和重点保护物种产生的影响相对明显,但涉及的范围较小;营 (略) 可能潜在的对水田和农田生境的两栖动物和灌草丛生境的褐翅鸦鹃具有相对明显的影响,但仅涉及种类和数量比较少,且周边具有很多相似生境,对于其生境面积和生境连通性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在做好施工期、营运期和恢复期生态避让措施或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具有可行性。 |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略) 域属 (略) 域。 | |
从监测结果看: (略) 域内AN1~AN7位于村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标准,AN8位于城 (略) ,监测点的昼夜噪声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标准。 | |
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1日在海南省生 (略) 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6日在海南省生 (略) 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同步在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及周边 (略) 域内行政村张贴,并在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的5个工作日内,选择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 (略) 报》上进行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报纸信息公示两次(2天,2024年8月6日和2024年8月7日);于2024年8月22日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自主公示)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县梯村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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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 (略) | |
海南 (略) | |
水源工程共设有建筑物4座,其中塘坝除险加固1座,新建灌溉泵站3座;灌溉工程硬化和改造灌溉渠道29.123km;排水工程硬化和改造排沟10.022km。 | |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区划的要求,能有 (略) 域农业灌溉缺水问题,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对完善海岛型 (略) 络和促进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
本项目为 (略) 水利工程,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取水许可已通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故符合相关环保法规。 | |
本项目为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范围主要为基本农田,符合《 (略) 建设规划》《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陵水县十四五农田水利 (略) 规划(2021-2025 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选址要求。 | |
无 | |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
通过实地调查、历史资料查询和生态影响论证,项 (略) *生脊椎生境组成主要由人工林、河流、灌草丛、村落等构成,生境类型组成受到人为干扰影响相对较大,基本以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强的*生脊椎动物群或重点保护物种组成,同时在人工林缘和湿地生境存在一定种类和数量的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的物种和重点保护*生脊椎动物。施工期对于开阔地带的湿地和人工林缘生境*生脊椎动物和重点保护物种产生的影响相对明显,但涉及的范围较小;营 (略) 可能潜在的对水田和农田生境的两栖动物和灌草丛生境的褐翅鸦鹃具有相对明显的影响,但仅涉及种类和数量比较少,且周边具有很多相似生境,对于其生境面积和生境连通性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在做好施工期、营运期和恢复期生态避让措施或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具有可行性。 |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略) 域属 (略) 域。 | |
从监测结果看: (略) 域内AN1~AN7位于村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标准,AN8位于城 (略) ,监测点的昼夜噪声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标准。 | |
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1日在海南省生 (略) 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6日在海南省生 (略) 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同步在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及周边 (略) 域内行政村张贴,并在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的5个工作日内,选择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 (略) 报》上进行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报纸信息公示两次(2天,2024年8月6日和2024年8月7日);于2024年8月22日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自主公示)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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