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格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 (略) 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 (略) 格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 (略) 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 (略) 置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 (略) 经济技 (略) (略)
投资总额:#.#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和规模:拟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每 (略) 置6.#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吨/年含磷污泥、#吨废酸(折标量)、#吨废盐。该项目年再生品包括:#吨/年混凝土掺合料、#吨/年硫酸钙(晶须)、#吨/年硫酸钙(石膏)、#吨/年再生工业盐氯化钠、#吨/年再生工业盐氯化钾、#吨/年氟化钙/氟化镁、5000吨/年磷酸铁以及次生固体废物包括:1500吨/年贵金属泥、#吨/年无磷泥(渣)。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格 (略)
联系地址:江苏 (略) 经济技 (略) (略)
联系人:朱家明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金晓红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填写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63.com: 。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发布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有任何疑义,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格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 (略) 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 (略) 格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 (略) 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 (略) 置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 (略) 经济技 (略) (略)
投资总额:#.#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和规模:拟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每 (略) 置6.#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吨/年含磷污泥、#吨废酸(折标量)、#吨废盐。该项目年再生品包括:#吨/年混凝土掺合料、#吨/年硫酸钙(晶须)、#吨/年硫酸钙(石膏)、#吨/年再生工业盐氯化钠、#吨/年再生工业盐氯化钾、#吨/年氟化钙/氟化镁、5000吨/年磷酸铁以及次生固体废物包括:1500吨/年贵金属泥、#吨/年无磷泥(渣)。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格 (略)
联系地址:江苏 (略) 经济技 (略) (略)
联系人:朱家明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金晓红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填写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63.com: 。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发布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有任何疑义,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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