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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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定襄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定襄县居住证并在有效 (略) 户籍人员。

3.驻定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山西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

(三)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定 (略)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略) 上报名成功后于6月20日9:00至7月5日18:00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确认点设在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

咨询电话:0350-#

确认地点:定襄县政务大厅二楼西教育窗口(请自行佩戴口罩)

(三)体检时间及要求

2022年6月20日至7月3日。

申请 (略) 报后持贴 (略) 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定 (略) 体检。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 (略)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 (略) “各省份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 (略) 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

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 (略) 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 (略) 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证书发放

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将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 (略) ”(http://**) (略) 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 (略) ”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 (略) 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略) )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 (略) 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 (略) 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 (略) ”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7.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 (略) 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申请人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略) 行政审批 (略) 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山西省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 (略) ”,选择“教师资格认 (略) 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定襄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定襄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定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定部队。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中国 (略) ”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略) 在线申请,网址https:/http://**.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子受理。建议申请人提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 (略) 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 (略) 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 (略) http://**)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现场受理时应当提供在“ (略) ”http://**)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 (略)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 (略) 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 (略) 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

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 (略) 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

4.普通话等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 (略) ”(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

申请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 (略) 公章。

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 (略) 、澳门特 (略) 和 (略) 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所报学段。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8.《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 (略) 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

9. 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 (略) (ntce.http://**)自行打印。

(四)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所报学段。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要及时了解按照我县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定襄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防控措施,进场时严格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健康码与行程码必须正常,全程佩戴口罩,排队间隔保持1米距离。省内无 (略) 返人员需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有疫情报告但无 (略) 的返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省来晋返晋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有 (略) 返定人员按当日政策执行

体检安排

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7月3日

地点:定 (略) 体检中心(从中国 (略) 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表)


附件 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附件 4:2022年度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2022年6月10日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定襄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定襄县居住证并在有效 (略) 户籍人员。

3.驻定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山西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

(三)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定 (略)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略) 上报名成功后于6月20日9:00至7月5日18:00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确认点设在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

咨询电话:0350-#

确认地点:定襄县政务大厅二楼西教育窗口(请自行佩戴口罩)

(三)体检时间及要求

2022年6月20日至7月3日。

申请 (略) 报后持贴 (略) 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定 (略) 体检。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 (略)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 (略) “各省份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 (略) 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

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 (略) 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 (略) 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证书发放

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将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 (略) ”(http://**) (略) 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 (略) ”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 (略) 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略) )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 (略) 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 (略) 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 (略) ”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7.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 (略) 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申请人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略) 行政审批 (略) 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山西省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 (略) ”,选择“教师资格认 (略) 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定襄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定襄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定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定部队。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中国 (略) ”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略) 在线申请,网址https:/http://**.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子受理。建议申请人提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 (略) 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 (略) 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 (略) http://**)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现场受理时应当提供在“ (略) ”http://**)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 (略)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 (略) 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 (略) 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

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 (略) 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

4.普通话等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 (略) ”(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

申请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 (略) 公章。

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 (略) 、澳门特 (略) 和 (略) 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所报学段。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8.《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 (略) 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

9. 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 (略) (ntce.http://**)自行打印。

(四)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所报学段。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要及时了解按照我县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定襄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防控措施,进场时严格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健康码与行程码必须正常,全程佩戴口罩,排队间隔保持1米距离。省内无 (略) 返人员需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有疫情报告但无 (略) 的返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省来晋返晋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有 (略) 返定人员按当日政策执行

体检安排

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7月3日

地点:定 (略) 体检中心(从中国 (略) 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表)


附件 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附件 4:2022年度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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