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吉林省钜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省钜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钜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1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尹总

电话:#

,吉林,吉林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吉林省钜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省钜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钜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1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尹总

电话:#

,吉林,吉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