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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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年 检测3000件原材料实验室项目

清江浦(区) 城南 (道) (略) (略) (略) 2号

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拟投资(略)元,位于 (略) (略) (略) 2号

2024年10月15日在 (略)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本技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过程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振动操作,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标准。生活污水应排 (略) ,生活垃圾应及 (略) 理,设备安装以及装修期产生的固废 (略) 理。

2.本技改项目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 (略) , (略) (略) ,营运期间项目负极配料清洗废水近 (略) (略) 理站(负极废水收集池+沉淀池+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与现有项 (略) 理达标后一 (略) 四季 (略) 理厂(远期 (略) 第 (略) 理厂)。

3.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检测样品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氯化氢,正极设备擦拭产生的非(略)烷总烃,NMP回收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氮氧化物、氯化氢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正极设备擦拭与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6中标准,NMP回收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标准。本技改项目以实验室、生产厂房(一期)、化成车间(一期)为起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确保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住宅、 (略) 等。

4.本技改项目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厂房隔声、隔声罩、减震垫、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4类标准。

5.本技改项目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其中废滤芯、废石英砂、RO膜、废包装盒(袋)、 (略) 理污泥、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检验废弃物、废油墨桶、废(略)醇桶、预处理及蒸馏残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置。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要求,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略)),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略))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略).2-1995)及修改单、《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

6.本技改项目应对生产车间、实验室化学品储存间、 (略)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场地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 (略) (略) 理站各构筑物均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并且要 (略) 的绿化工作。

7.本技改项目应以一期生产厂房和二期生产厂房边界外延100m、 (略) 理站边界外延100m、N (略) 边界外延50m的并集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确保该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8.本技改项目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实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风险管理要求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9.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固废堆放场。

10.你公司应 (略) 理、有机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8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年 检测3000件原材料实验室项目

清江浦(区) 城南 (道) (略) (略) (略) 2号

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拟投资(略)元,位于 (略) (略) (略) 2号

2024年10月15日在 (略)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本技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过程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振动操作,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标准。生活污水应排 (略) ,生活垃圾应及 (略) 理,设备安装以及装修期产生的固废 (略) 理。

2.本技改项目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 (略) , (略) (略) ,营运期间项目负极配料清洗废水近 (略) (略) 理站(负极废水收集池+沉淀池+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与现有项 (略) 理达标后一 (略) 四季 (略) 理厂(远期 (略) 第 (略) 理厂)。

3.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检测样品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氯化氢,正极设备擦拭产生的非(略)烷总烃,NMP回收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氮氧化物、氯化氢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正极设备擦拭与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6中标准,NMP回收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标准。本技改项目以实验室、生产厂房(一期)、化成车间(一期)为起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确保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住宅、 (略) 等。

4.本技改项目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厂房隔声、隔声罩、减震垫、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4类标准。

5.本技改项目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其中废滤芯、废石英砂、RO膜、废包装盒(袋)、 (略) 理污泥、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检验废弃物、废油墨桶、废(略)醇桶、预处理及蒸馏残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置。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要求,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略)),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略))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略).2-1995)及修改单、《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

6.本技改项目应对生产车间、实验室化学品储存间、 (略)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场地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 (略) (略) 理站各构筑物均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并且要 (略) 的绿化工作。

7.本技改项目应以一期生产厂房和二期生产厂房边界外延100m、 (略) 理站边界外延100m、N (略) 边界外延50m的并集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确保该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8.本技改项目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实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风险管理要求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9.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固废堆放场。

10.你公司应 (略) 理、有机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8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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