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河口镇老城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河口镇老城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报来的《关于申 (略) (略) 城中村改造河口 (略) 项目立项的报告》(铅住字[2024]2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民生需求, (略) 形象,构建 (略)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建 (略) (略) 城中村改造河口 (略) 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城东安置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面约673平方米,建筑楼梯间改造约*平方米,建筑屋面防水改造约1503.5平方米,天沟改造约170.8平方米,雨水管拆除更换约2056.3米,地下室地面改造约5609.2平方米,地下室墙面及顶面改造约*.5平方米,地下室标线约480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约*.9平方米。
四、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1、 (略) 理应确保墙面平整、无松散、无油污。
2、外立面改造采用脚手架或安装吊篮,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和搭设, (略) ,确保施工安全。
3、屋面改造应达到现有国家节能保温标准要求。
4、地下室地面改造应增设相应的安全疏散标识。
5、补充并更新初步设计概算依据。
6、“自流坪楼地面”综合单价过高,应结合当地信息价合理调整。
7、“里脚手架”工程量(面积)有误,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78.*元,其中工程费用51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元,基本预备费27.*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10月8日
?抄??送:县监委办公室,县 (略) , (略) 铅山 (略) ,
?????????县住房和 (略) ,县 (略) , (略) 。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印
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报来的《关于申 (略) (略) 城中村改造河口 (略) 项目立项的报告》(铅住字[2024]2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民生需求, (略) 形象,构建 (略)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建 (略) (略) 城中村改造河口 (略) 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城东安置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面约673平方米,建筑楼梯间改造约*平方米,建筑屋面防水改造约1503.5平方米,天沟改造约170.8平方米,雨水管拆除更换约2056.3米,地下室地面改造约5609.2平方米,地下室墙面及顶面改造约*.5平方米,地下室标线约480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约*.9平方米。
四、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1、 (略) 理应确保墙面平整、无松散、无油污。
2、外立面改造采用脚手架或安装吊篮,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和搭设, (略) ,确保施工安全。
3、屋面改造应达到现有国家节能保温标准要求。
4、地下室地面改造应增设相应的安全疏散标识。
5、补充并更新初步设计概算依据。
6、“自流坪楼地面”综合单价过高,应结合当地信息价合理调整。
7、“里脚手架”工程量(面积)有误,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78.*元,其中工程费用51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元,基本预备费27.*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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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监委办公室,县 (略) , (略) 铅山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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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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