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市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申报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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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市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申报的公

为进一步提升畜 (略) 理设施装备和综合利用水平, (略) 研究决定利用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 (略) 域2024年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予以补助,支持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优先支持条件

(一)优先支持沿海、沿河未配建粪污设施养殖专业户;

(二)优先支持未享受粪污治理项目的沿海、沿河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改造;

(三)优先支持生猪、肉鸡、肉牛污染较大和粪污量较大的畜禽品种,羊一般不作为支持品种;

(四)优先支持液体粪污 (略) 理和利用。

二、补助重点及标准

(一)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以下养殖户、规模养殖场和粪肥还田的种植大户;

(二)重点支持液体粪污玻璃钢罐体的购置;符合土地利用要求的塑料大棚粪污储存设施建设;粪污运输和抛洒车辆购置等。

(三)通过奖补方式对实施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50%,最多补助不超*元。

三、申报实施程序

(一)乡镇申报。乡镇( (略) )做好宣传发动,根 (略) 实际情况组织有意愿的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区审核。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上报项目单位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按照优先支持条件排序后, (略) (略) 。

(三)市级确定。市 (略) 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优先支持条 (略) 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筛选,确定试点项目单位和支持内容,组织项目单位实施。

(四)下达资金。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按照乡镇、 (略) 级逐级验收的程序,验收合格后下达补助资金。

四、上报截止时间

要 (略) 于10月10日前将 (略) 局畜牧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9月27日

为进一步提升畜 (略) 理设施装备和综合利用水平, (略) 研究决定利用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 (略) 域2024年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予以补助,支持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优先支持条件

(一)优先支持沿海、沿河未配建粪污设施养殖专业户;

(二)优先支持未享受粪污治理项目的沿海、沿河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改造;

(三)优先支持生猪、肉鸡、肉牛污染较大和粪污量较大的畜禽品种,羊一般不作为支持品种;

(四)优先支持液体粪污 (略) 理和利用。

二、补助重点及标准

(一)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以下养殖户、规模养殖场和粪肥还田的种植大户;

(二)重点支持液体粪污玻璃钢罐体的购置;符合土地利用要求的塑料大棚粪污储存设施建设;粪污运输和抛洒车辆购置等。

(三)通过奖补方式对实施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50%,最多补助不超*元。

三、申报实施程序

(一)乡镇申报。乡镇( (略) )做好宣传发动,根 (略) 实际情况组织有意愿的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区审核。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上报项目单位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按照优先支持条件排序后, (略) (略) 。

(三)市级确定。市 (略) 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优先支持条 (略) 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筛选,确定试点项目单位和支持内容,组织项目单位实施。

(四)下达资金。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按照乡镇、 (略) 级逐级验收的程序,验收合格后下达补助资金。

四、上报截止时间

要 (略) 于10月10日前将 (略) 局畜牧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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