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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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特将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

另外公众还可以在陕西岚河 (略) 查阅相应项目的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岚河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915-*

联系地址: (略) 岚皋县城关镇四坪村蔺河口水电站


评价单位:陕西格致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细柳街办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林隐天下第48幢1单元15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29-*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特将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小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

另外公众还可以在陕西岚河 (略) 查阅相应项目的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岚河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915-*

联系地址: (略) 岚皋县城关镇四坪村蔺河口水电站


评价单位:陕西格致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细柳街办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林隐天下第48幢1单元15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29-*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蔺河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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