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工作的公告
关于做好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调整内蒙 (略) 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的通知》,帮助更多困境儿童解除疾病、恢复健康,造福患儿家庭及社会,“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在原资助困境儿童先心病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资助病种范围,惠及更多困境儿童,现将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新增病种资助对象为:具有内蒙 (略) 户籍,年龄为0-18周岁,患有资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儿童(以下统称“困境儿童”)。
二、资助病种范围
(一)肾病;
(二)血液病;
(三)恶性肿瘤;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系统疾病。
三、资金资助范围
主要包括 (略) 期间医疗费、住院服务费(住院服务费同样适用于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
四、报销范围及资助标准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实行“先看病,后报销”方式。报销依据为提交申请之日起前1年 (略) 医疗费明细单据、发票等。资助对象在 (略) 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费用后的个人自付达到(略)元以 (略) 服务费由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资助标准为:
(一)住院医疗费。(略)元以下的(含(略)元)的个人自付部分全额资助;超过(略)元至(略)元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20%的比例资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略)元的,封顶资助(略)元。同一资助对象不得因同一病种重复享受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二)住院服务费。 (略) 治疗的困境儿童,住院病 (略) 治 (略) 之日止,按照4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只 (略) 周期。住院服 (略) 医疗费的附属资助部分,不得单独申请享受资助。
五、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患儿本人、患儿监护人均可为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向旗(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2.患儿及家长的个人身份材料;3.医疗收费明细单据、医保报销单据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发票等;住院病 (略) (略) 时间复印页。4.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核上报: (略) (略) 对《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第三方机构。
(三)汇总审定:第三方机构对《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后, (略) 民政厅审核认定。
(四)报销方式:第三方机构负责将审核后的《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证明材料和申请人的医疗收费明细单据、发票等材料 (略) 民政厅实时结算, (略) 民政厅审核认定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汇入《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中“监护人或患儿银行卡账户”。
新增资助病种的资助对象、资助内容、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等要求以本公告为准,原资助病种的资助对象、资助内容、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继续适用《内蒙 (略) 民政厅关于修订<内蒙 (略) 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69号)。
六、联系地址
(略) (略) 104室
联系人:陈铎
根据《关于调整内蒙 (略) 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的通知》,帮助更多困境儿童解除疾病、恢复健康,造福患儿家庭及社会,“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在原资助困境儿童先心病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资助病种范围,惠及更多困境儿童,现将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新增病种资助对象为:具有内蒙 (略) 户籍,年龄为0-18周岁,患有资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儿童(以下统称“困境儿童”)。
二、资助病种范围
(一)肾病;
(二)血液病;
(三)恶性肿瘤;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系统疾病。
三、资金资助范围
主要包括 (略) 期间医疗费、住院服务费(住院服务费同样适用于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
四、报销范围及资助标准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实行“先看病,后报销”方式。报销依据为提交申请之日起前1年 (略) 医疗费明细单据、发票等。资助对象在 (略) 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费用后的个人自付达到(略)元以 (略) 服务费由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资助标准为:
(一)住院医疗费。(略)元以下的(含(略)元)的个人自付部分全额资助;超过(略)元至(略)元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20%的比例资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略)元的,封顶资助(略)元。同一资助对象不得因同一病种重复享受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二)住院服务费。 (略) 治疗的困境儿童,住院病 (略) 治 (略) 之日止,按照4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只 (略) 周期。住院服 (略) 医疗费的附属资助部分,不得单独申请享受资助。
五、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患儿本人、患儿监护人均可为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向旗(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2.患儿及家长的个人身份材料;3.医疗收费明细单据、医保报销单据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发票等;住院病 (略) (略) 时间复印页。4.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核上报: (略) (略) 对《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第三方机构。
(三)汇总审定:第三方机构对《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后, (略) 民政厅审核认定。
(四)报销方式:第三方机构负责将审核后的《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证明材料和申请人的医疗收费明细单据、发票等材料 (略) 民政厅实时结算, (略) 民政厅审核认定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汇入《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中“监护人或患儿银行卡账户”。
新增资助病种的资助对象、资助内容、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等要求以本公告为准,原资助病种的资助对象、资助内容、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继续适用《内蒙 (略) 民政厅关于修订<内蒙 (略) 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69号)。
六、联系地址
(略) (略) 104室
联系人:陈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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