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批复乌龙镇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重新批复乌龙镇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乌政〔2024〕26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予以重新批复,同时原批复文件《关于重新批复乌龙镇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2〕170号)废止,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乌龙镇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9-*-04-01-*)
2、建设单位: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霍邱县乌龙镇 (略) 内
4、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618.16平方米,包括建设一栋四层周转房,建筑面积约1480平方米,其中周转房面积约1341.84平方米;老楼扩建约138.16平方米,使之形成整体连接,融为一体,更好的承担使用需求;并配套建设小澡堂、小文体室、小厕所、小图书室、小食堂等“五小”工程。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 (略) 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9月24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乌政〔2024〕26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予以重新批复,同时原批复文件《关于重新批复乌龙镇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2〕170号)废止,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乌龙镇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9-*-04-01-*)
2、建设单位: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霍邱县乌龙镇 (略) 内
4、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618.16平方米,包括建设一栋四层周转房,建筑面积约1480平方米,其中周转房面积约1341.84平方米;老楼扩建约138.16平方米,使之形成整体连接,融为一体,更好的承担使用需求;并配套建设小澡堂、小文体室、小厕所、小图书室、小食堂等“五小”工程。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 (略) 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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