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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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我局就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略) 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

(一)编制《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本方案应参照附件1及相关技术规范,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略) 线、工作流程、人员和主要设备提供计划、服务成果、分部分项报价等。

(二)开展考洲洋海湾水质监测,设置监测站位不少于2个,出具监测报告。

(三)开展红海湾-惠州段(不含考洲洋)海湾洁净状况监测,设置海滩垃圾监测断面不少于5个、海面漂浮垃圾监测断面不少于3个,采用现场调查方式评价海滩和海面漂浮垃圾密度,出具监测报告。

(四)开展红海湾-惠州段(含考洲洋)海湾海洋生物保护情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生物物种调查和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五)开展红海湾-惠州段(含考洲洋)美丽海湾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依据《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环办海洋函〔2022〕434号)所附“美丽海湾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开展问卷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六)开展红海湾-惠州段(含考洲洋)沿岸(海岛)植被绿地覆盖率调查,统计海湾内海岸线向*域(含海岛)纵深2公里以内的植被面积占比情况,出具调查报告。

(七)项目金额:不高于人民币*元。

以上具体见《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要求》(附件1)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询价要求;

  (四)具有履行项目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询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华 (略) 八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52-*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相关报价、资质证明、设备配置、实施人员、业绩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1: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要求.docx

附件1-1: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方法(试行).pdf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5日


  我局就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略) 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

(一)编制《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本方案应参照附件1及相关技术规范,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略) 线、工作流程、人员和主要设备提供计划、服务成果、分部分项报价等。

(二)开展考洲洋海湾水质监测,设置监测站位不少于2个,出具监测报告。

(三)开展红海湾-惠州段(不含考洲洋)海湾洁净状况监测,设置海滩垃圾监测断面不少于5个、海面漂浮垃圾监测断面不少于3个,采用现场调查方式评价海滩和海面漂浮垃圾密度,出具监测报告。

(四)开展红海湾-惠州段(含考洲洋)海湾海洋生物保护情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生物物种调查和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五)开展红海湾-惠州段(含考洲洋)美丽海湾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依据《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环办海洋函〔2022〕434号)所附“美丽海湾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开展问卷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六)开展红海湾-惠州段(含考洲洋)沿岸(海岛)植被绿地覆盖率调查,统计海湾内海岸线向*域(含海岛)纵深2公里以内的植被面积占比情况,出具调查报告。

(七)项目金额:不高于人民币*元。

以上具体见《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要求》(附件1)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询价要求;

  (四)具有履行项目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询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华 (略) 八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52-*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相关报价、资质证明、设备配置、实施人员、业绩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1:惠东县考洲洋和红海湾-惠州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指标监测调查服务项目要求.docx

附件1-1: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方法(试行).pdf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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