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顺昌县圣昌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闽江流域富屯溪顺昌段闽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10月15日顺昌县圣昌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闽江流域富屯溪顺昌段闽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闽江流域富屯溪顺昌段(闽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略) (略) | (略) (略) | 涉及顺昌县的大干镇、埔上镇、双溪街道、洋口镇、建西镇五个乡镇 | 新建生态护岸31.5km、新 (略) 12.85km、新建生态沟渠13km及生态清淤2.(略)m3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应在限定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按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设置施工三场,并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 (二)水污染防治。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采取分段围堰施工,禁止污水、泥浆等进入水体, (略) 生活 (略) 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降尘等。禁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排入河道。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 (略) 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 (略) 置,其 (略) 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9-(略)(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传 真:0599-(略)
通讯地址: (略) 顺昌 (略) 顺昌县南北街23号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闽江流域富屯溪顺昌段(闽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略) (略) | (略) (略) | 涉及顺昌县的大干镇、埔上镇、双溪街道、洋口镇、建西镇五个乡镇 | 新建生态护岸31.5km、新 (略) 12.85km、新建生态沟渠13km及生态清淤2.(略)m3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应在限定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按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设置施工三场,并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 (二)水污染防治。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采取分段围堰施工,禁止污水、泥浆等进入水体, (略) 生活 (略) 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降尘等。禁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排入河道。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 (略) 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 (略) 置,其 (略) 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9-(略)(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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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顺昌 (略) 顺昌县南北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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