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望城经济技 (略)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14#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

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 (略) 望城经济技 (略)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14#标准厂 (略) 电子(湖南)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组装线、移动部件生产线、定子/磁加载工程线、外观马达线及配套清洗车间、检查车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件光学防抖马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烘干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清洗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一并引入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24m排气筒高空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离心设备第一次清洗废水回于纯水制备,第二次清洗产生的尾水与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一同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城 (略) 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望 (略) 理 (略) 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锡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 (略) 置;废润滑油、超声波清洗废液、废清洗液桶、废胶管、废抹布及手套、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废无尘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 (略) (略) 1号望 (略) 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项目名称

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望城经济技 (略)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14#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

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比路电子(湖南)有限公司 (略) 望城经济技 (略)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14#标准厂 (略) 电子(湖南)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组装线、移动部件生产线、定子/磁加载工程线、外观马达线及配套清洗车间、检查车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件光学防抖马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烘干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清洗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一并引入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24m排气筒高空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离心设备第一次清洗废水回于纯水制备,第二次清洗产生的尾水与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一同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城 (略) 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望 (略) 理 (略) 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锡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 (略) 置;废润滑油、超声波清洗废液、废清洗液桶、废胶管、废抹布及手套、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废无尘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 (略) (略) 1号望 (略) 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