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安德科铭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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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安德科铭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关于合肥安德科铭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4年10月15日,合肥安德科 (略) 组织召开了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安德科 (略) (建设单位)、安徽 (略) (检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6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400 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公司总 (略) ,高纯前驱体材料的纯化工艺研发中心、检测中心、配套钢瓶系统的研 (略) 理工艺研发中心,配套建设试剂间、气瓶室、设备间等辅助工程及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仅进行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的高纯纯化设备及工艺研发、配套钢瓶系统的研 (略) 理工艺研发,不进行生产,设计研发规模为:年研发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共计316 kg。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委托安徽 (略) 编制《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月24 (略) (略) 审批,审批文件为:《关于对“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3](略)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目前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89.(略)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主体内容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均已建设完成,对项目整体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验室使用情况。原规划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均为预留,使用实验室三、实验室四、实验室五进行研发实验。实际实验室三为预留,使用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实验室四、实验室五进行研发实验。本项目实际研发内容及研发方案不变。

2、根据实际设备使用需求,新增了氦气、普氮、液氩、氧气、压缩空气、氢气、10%的氨氦混合气。新增气体均为设备使用过程中提供惰性气体保护,不直接参与研发实验内容,不影响研发实验。

3、调整包装材料的储存位置。原规划包材库位于厂房内东南侧,用于存放包装材料。实际包装材料存放于仓库内。仓库实际用于储存耗材及包装材料,容量可以满足日常储存需求。

4、由于实际调整了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实验室三的使用情况,因此调整了与各实验室配套的3套废气治理设施的使用情况。原规划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2套使用,1套预留。实际3套均投入使用, (略) 理实验室废气污染物。

以上变动情况均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依托明珠产业园内现有 (略) 、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后续清洗废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冷却系统排 (略) (略) ,进入西部组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五、危废库内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1#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1#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排放高度为32米。实验室四内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2#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2#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排放高度为32米。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内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3#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3#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排放高度为32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研发设备、实验设备等。采取减振、隔声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略) 回收利用。废过滤材料(纯水机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 (略) 置。废实验耗材、研发废液、研发废渣、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在危废库内,委托合肥 (略) (略) 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 (略) ,报告编号:AHMS(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本项目依托明珠产业园污水总排口。验收检测期间,明珠产业园污水 (略) pH、COD、BOD5、SS、氨氮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和合肥西部组 (略) (略) 理工艺要求的进水浓度要求

2. 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1#排气筒出口、2#排气筒出口和3#排气 (略) 非(略)烷总烃排放均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在上风 (略) 和下风 (略) ,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均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合肥安德科 (略)




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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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合肥安德科 (略) 组织召开了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安德科 (略) (建设单位)、安徽 (略) (检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6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400 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公司总 (略) ,高纯前驱体材料的纯化工艺研发中心、检测中心、配套钢瓶系统的研 (略) 理工艺研发中心,配套建设试剂间、气瓶室、设备间等辅助工程及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仅进行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的高纯纯化设备及工艺研发、配套钢瓶系统的研 (略) 理工艺研发,不进行生产,设计研发规模为:年研发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共计316 kg。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委托安徽 (略) 编制《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月24 (略) (略) 审批,审批文件为:《关于对“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3](略)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目前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89.(略)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主体内容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均已建设完成,对项目整体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验室使用情况。原规划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均为预留,使用实验室三、实验室四、实验室五进行研发实验。实际实验室三为预留,使用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实验室四、实验室五进行研发实验。本项目实际研发内容及研发方案不变。

2、根据实际设备使用需求,新增了氦气、普氮、液氩、氧气、压缩空气、氢气、10%的氨氦混合气。新增气体均为设备使用过程中提供惰性气体保护,不直接参与研发实验内容,不影响研发实验。

3、调整包装材料的储存位置。原规划包材库位于厂房内东南侧,用于存放包装材料。实际包装材料存放于仓库内。仓库实际用于储存耗材及包装材料,容量可以满足日常储存需求。

4、由于实际调整了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实验室三的使用情况,因此调整了与各实验室配套的3套废气治理设施的使用情况。原规划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2套使用,1套预留。实际3套均投入使用, (略) 理实验室废气污染物。

以上变动情况均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依托明珠产业园内现有 (略) 、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后续清洗废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冷却系统排 (略) (略) ,进入西部组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五、危废库内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1#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1#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排放高度为32米。实验室四内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2#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2#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排放高度为32米。实验室一、实验室二内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3#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3#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排放高度为32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研发设备、实验设备等。采取减振、隔声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略) 回收利用。废过滤材料(纯水机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 (略) 置。废实验耗材、研发废液、研发废渣、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在危废库内,委托合肥 (略) (略) 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 (略) ,报告编号:AHMS(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本项目依托明珠产业园污水总排口。验收检测期间,明珠产业园污水 (略) pH、COD、BOD5、SS、氨氮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和合肥西部组 (略) (略) 理工艺要求的进水浓度要求

2. 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1#排气筒出口、2#排气筒出口和3#排气 (略) 非(略)烷总烃排放均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在上风 (略) 和下风 (略) ,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均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合肥安德科 (略)




合肥安德科 (略) 安德科铭总部办公及高纯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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