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矸石洗选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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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矸石洗选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10-15

项目名称:大方县 (略) 煤矸石洗选项目

建设单位:大方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洒水抑尘。②限制车速③保持 (略) 面清洁和设置运输车辆车轮清洗池,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前需对车轮进行清洗,以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④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扬尘。⑤建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进及建筑垃圾运出时应注意控制好装载量,防止物料洒落。此外运输车辆车箱必须加盖蓬布,同时控制车速,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风动起尘;车辆在出场前应针对车轮等部位进行清洁,尽量减少将泥土带出施工场地。⑥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工程完工后其污染影响消失。因此,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⑦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减少焊接过程对焊接作业人员产生的影响。(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需经沉淀 (略) 理后综合利用(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化粪池进 (略) 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洗手等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用于抑尘用水,不排放。(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③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 (略) 域内使用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④尽量选用低噪声或一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⑤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昼间12:00-14:00进行施工。(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 (略) 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其它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 (略) 域设置 (略) 域,并通过喷淋抑尘等措施减 (略) 域无组织排放粉尘。项目设置全封闭原 (略) 和产品堆场,大棚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设施,卸落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减少煤炭堆存和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给料机上料斗设置三面围挡,受料棚棚顶设伞状雾化喷头以减少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物料运输采取密闭皮带运输。 (略) 道路硬化,定期清扫、设置洗车槽、洒水抑尘、厢式货车运输物料等措 (略) 运输扬尘。项目产生的废气采用相应除尘措施后,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中表5的规定限值要求。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旱地。厂区初期雨水和煤矸石临时堆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池(兼做初期雨水池)收 (略) 理后回用于洗选系统作为洗选补充水和洒水防尘用水。洗选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经浓缩、 (略) 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水泵及输送皮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80~10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 (略) 置。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沉淀设施沉淀物,自然沥干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煤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大方县周边煤泥烘干厂作为原料使用。煤矸石暂存于矸 (略) ,定期送至大方县周边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XMGK":"建设内容:设置一套跳汰洗选系统,建设一条*t/a的煤矸石洗选生产线。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1m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方县 (略) 煤矸石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略) 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大方县 (略) 煤矸石洗选项目

日期:2024-10-15

项目名称:大方县 (略) 煤矸石洗选项目

建设单位:大方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洒水抑尘。②限制车速③保持 (略) 面清洁和设置运输车辆车轮清洗池,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前需对车轮进行清洗,以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④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扬尘。⑤建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进及建筑垃圾运出时应注意控制好装载量,防止物料洒落。此外运输车辆车箱必须加盖蓬布,同时控制车速,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风动起尘;车辆在出场前应针对车轮等部位进行清洁,尽量减少将泥土带出施工场地。⑥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工程完工后其污染影响消失。因此,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⑦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减少焊接过程对焊接作业人员产生的影响。(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需经沉淀 (略) 理后综合利用(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化粪池进 (略) 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洗手等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用于抑尘用水,不排放。(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③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 (略) 域内使用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④尽量选用低噪声或一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⑤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昼间12:00-14:00进行施工。(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 (略) 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其它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 (略) 域设置 (略) 域,并通过喷淋抑尘等措施减 (略) 域无组织排放粉尘。项目设置全封闭原 (略) 和产品堆场,大棚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设施,卸落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减少煤炭堆存和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给料机上料斗设置三面围挡,受料棚棚顶设伞状雾化喷头以减少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物料运输采取密闭皮带运输。 (略) 道路硬化,定期清扫、设置洗车槽、洒水抑尘、厢式货车运输物料等措 (略) 运输扬尘。项目产生的废气采用相应除尘措施后,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中表5的规定限值要求。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旱地。厂区初期雨水和煤矸石临时堆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池(兼做初期雨水池)收 (略) 理后回用于洗选系统作为洗选补充水和洒水防尘用水。洗选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经浓缩、 (略) 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水泵及输送皮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80~10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 (略) 置。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沉淀设施沉淀物,自然沥干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煤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大方县周边煤泥烘干厂作为原料使用。煤矸石暂存于矸 (略) ,定期送至大方县周边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XMGK":"建设内容:设置一套跳汰洗选系统,建设一条*t/a的煤矸石洗选生产线。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1m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方县 (略) 煤矸石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略) 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大方县 (略) 煤矸石洗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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