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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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台安经 (略) 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7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园区西至 (略) ,向东至京抚线,北侧 (略) (略) 为边界,南 (略) 、 (略) 。

发展目标:打造高质量发展 (略) ,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建成辽宁安全、绿色化工 (略) ,台安县以精细化工、氢能化工为主导、以化工新材料产业为特色的化工产 (略) ,着力招大引强,合力推动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环境,强化配套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略) 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二、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台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台安 (略) 99号

邮箱:*@*26.com

联系电话:*

联系人:迟鹏飞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水环资(辽宁)节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312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参与调查表的下载链接: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及时回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起止日期为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辽宁台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台安经 (略) 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7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园区西至 (略) ,向东至京抚线,北侧 (略) (略) 为边界,南 (略) 、 (略) 。

发展目标:打造高质量发展 (略) ,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建成辽宁安全、绿色化工 (略) ,台安县以精细化工、氢能化工为主导、以化工新材料产业为特色的化工产 (略) ,着力招大引强,合力推动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环境,强化配套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略) 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二、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台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台安 (略) 99号

邮箱:*@*26.com

联系电话:*

联系人:迟鹏飞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水环资(辽宁)节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312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参与调查表的下载链接: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及时回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起止日期为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辽宁台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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