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为保 (略) 内 (略) 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略) 概要
规划名称: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范围:园区位 (略) 东部, (略) ,南至漕河,西至岗头村东侧,北至京昆高速,规划用地为380.3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380.30公顷,其他非建设用地0.01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产业定位:大力发展造纸、纸制品深加工。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刘永泽
联系电话:0312-#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31号
邮箱:*@*63.com
三、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冶 (略) 地 (略)
联系人:张立恒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阳光北大街139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511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为保 (略) 内 (略) 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略) 概要
规划名称: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范围:园区位 (略) 东部, (略) ,南至漕河,西至岗头村东侧,北至京昆高速,规划用地为380.3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380.30公顷,其他非建设用地0.01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产业定位:大力发展造纸、纸制品深加工。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刘永泽
联系电话:0312-#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31号
邮箱:*@*63.com
三、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冶 (略) 地 (略)
联系人:张立恒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阳光北大街139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511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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