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潍城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潍城区2023-W7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2023-W76地块(简称“地块”) (略) (略) 西 (略) 西南侧,玉清西街以北, (略) 以西,总占地面积为#m2。地块东侧为 (略) ,北侧为林地及房屋,西侧为林地等,南侧为玉清西街。地块2000年以前,为农田;2000年,地块西南角新增民房, (略) 域为林地,至今无变化。

根据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提供的《国土空间规划图》,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的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9月, (略) 委托山东 (略) 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的地块管控与修复或者开发利用提供相关依据与技术支持。

本次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人员访谈、分析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多次对该地块进行勘查,采用无人机等影像设备进行现场记录。采取现场土壤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结合地块及周边历史、地块水文地质等情况,从保障地块开发利用过程的环境安全角度,为了更准确地掌握地块及周边历史使用过程中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情况,我单位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阶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系统布点法,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12个土地采样点位(其中6个表层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位,共采集35份土壤样品(包含4个平行样);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位,共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根据监测结果,土样样品中除pH值外共检出6种指标,全部为重金属指标(砷、汞、镉、铜、铅、镍),检出率均为100%;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除pH值、感官性状指标外共检出13种指标,包括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耗氧量、氨氮、钠、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镉、铅,各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要求,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后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工作。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我单位编制完成了《 (略) 2023-W7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可满足后续开发需求。

, (略)

潍城区2023-W7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2023-W76地块(简称“地块”) (略) (略) 西 (略) 西南侧,玉清西街以北, (略) 以西,总占地面积为#m2。地块东侧为 (略) ,北侧为林地及房屋,西侧为林地等,南侧为玉清西街。地块2000年以前,为农田;2000年,地块西南角新增民房, (略) 域为林地,至今无变化。

根据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提供的《国土空间规划图》,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的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9月, (略) 委托山东 (略) 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的地块管控与修复或者开发利用提供相关依据与技术支持。

本次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人员访谈、分析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多次对该地块进行勘查,采用无人机等影像设备进行现场记录。采取现场土壤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结合地块及周边历史、地块水文地质等情况,从保障地块开发利用过程的环境安全角度,为了更准确地掌握地块及周边历史使用过程中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情况,我单位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阶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系统布点法,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12个土地采样点位(其中6个表层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位,共采集35份土壤样品(包含4个平行样);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位,共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根据监测结果,土样样品中除pH值外共检出6种指标,全部为重金属指标(砷、汞、镉、铜、铅、镍),检出率均为100%;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除pH值、感官性状指标外共检出13种指标,包括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耗氧量、氨氮、钠、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镉、铅,各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要求,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后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工作。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我单位编制完成了《 (略) 2023-W7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可满足后续开发需求。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