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兰县金贵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贺兰县金贵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贺兰县金贵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立项的函》(金政函〔2024〕11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407-*-20-0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金贵镇汉佐村、金贵村、通昌村、银光村、保南村、银河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汉佐村:在汉佐村8社配套完善基础附属设施,铺设低压电缆1268m,安装电杆27根,配套电表箱及电缆等附属设施。
2.金贵村:金贵村7、8、9、 (略) 硬化,长1192m,宽4.5m;金贵村7社、 (略) 硬化,长1055m,宽4m。
3.通昌村:通昌村 (略) 硬化共2条,总长397m,路宽4m;通昌村10社砌筑风阻墙198m;砌筑隔离墙585m。
4.银光村:道路硬化2条,总长1350m,硬化面积4203㎡,渠道砌护2条,总长1760m,配套建筑物共184座。
5.保南村:道路硬化总长2020m,硬化面积5305㎡,配套建筑物共6座。
6.银河村:在银河村7社铺设DN30 (略) ,长320m,配套检查井14座及相关设施。 (略) 灯110盏,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 (略) 专项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 (略)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贺兰县金贵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立项的函》(金政函〔2024〕11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407-*-20-0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金贵镇汉佐村、金贵村、通昌村、银光村、保南村、银河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汉佐村:在汉佐村8社配套完善基础附属设施,铺设低压电缆1268m,安装电杆27根,配套电表箱及电缆等附属设施。
2.金贵村:金贵村7、8、9、 (略) 硬化,长1192m,宽4.5m;金贵村7社、 (略) 硬化,长1055m,宽4m。
3.通昌村:通昌村 (略) 硬化共2条,总长397m,路宽4m;通昌村10社砌筑风阻墙198m;砌筑隔离墙585m。
4.银光村:道路硬化2条,总长1350m,硬化面积4203㎡,渠道砌护2条,总长1760m,配套建筑物共184座。
5.保南村:道路硬化总长2020m,硬化面积5305㎡,配套建筑物共6座。
6.银河村:在银河村7社铺设DN30 (略) ,长320m,配套检查井14座及相关设施。 (略) 灯110盏,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 (略) 专项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 (略)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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