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马铃薯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 (略) 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批复,项目资金由《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3]14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3]17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4]39号)下达,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略) 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募工程监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为项目实施承担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
2.3建设内容:新建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1座,共3层,总建筑面积9967.55平方米。其中2024年投资*元,主要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2025年投资*元,建设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11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工程建设其他费143.*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资金。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
4.服务范围
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方做好对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监理人应对本工程承包方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投资)、三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
5.比选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2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5.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比选人须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纸质比选文件五份(A4纸打印并胶装,要求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6.3比选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北京时间)。
6.4递交纸质比选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521。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比选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7.比选文件包括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样式。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联 系 人:陈啸天 联系电话:031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0月15日
1.比选条件
《 (略) 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批复,项目资金由《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3]14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3]17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4]39号)下达,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略) 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募工程监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为项目实施承担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二期--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
2.3建设内容:新建马铃薯脱毒组培中心1座,共3层,总建筑面积9967.55平方米。其中2024年投资*元,主要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2025年投资*元,建设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11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工程建设其他费143.*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资金。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
4.服务范围
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方做好对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监理人应对本工程承包方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投资)、三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
5.比选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2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5.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比选人须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纸质比选文件五份(A4纸打印并胶装,要求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6.3比选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北京时间)。
6.4递交纸质比选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521。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比选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7.比选文件包括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样式。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联 系 人:陈啸天 联系电话:031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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