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梅岭中片区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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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梅岭中片区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3年7月委托福建 (略) (略) 梅 (略) 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梅 (略) E地块位于 (略) (略) 梅岭街道 (略) 内,东 (略) 宿舍楼, (略) ,南至致和三社共享园,北 (略) 宿舍楼,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总用地面积为#.1983平方米(合51.#亩)。调查 (略) 天健 (略) 和祠堂未拆除; (略) 和停车场; (略) 域为荒地。

(略) 梅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本次调查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和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为GB#—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 (略) 梅 (略) 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 (略) 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 (略) 梅 (略) 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考虑该地块历史曾存在工业企业,有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取样与检测,进一步确认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是否符合相应用地的开发要求。对地块内进行土壤采样布点,共布设了3个水土监测点位,编号为TR01~TR15。本次调查共送检87个土样,9份地下水样品(包括对照点)。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存在检出,但不存在超标情况,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梅岭街道 (略) 世纪大道843号综合楼2-1

联系人:陈重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3年7月委托福建 (略) (略) 梅 (略) 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梅 (略) E地块位于 (略) (略) 梅岭街道 (略) 内,东 (略) 宿舍楼, (略) ,南至致和三社共享园,北 (略) 宿舍楼,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总用地面积为#.1983平方米(合51.#亩)。调查 (略) 天健 (略) 和祠堂未拆除; (略) 和停车场; (略) 域为荒地。

(略) 梅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本次调查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和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为GB#—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 (略) 梅 (略) 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 (略) 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 (略) 梅 (略) E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考虑该地块历史曾存在工业企业,有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取样与检测,进一步确认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是否符合相应用地的开发要求。对地块内进行土壤采样布点,共布设了3个水土监测点位,编号为TR01~TR15。本次调查共送检87个土样,9份地下水样品(包括对照点)。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存在检出,但不存在超标情况,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梅岭街道 (略) 世纪大道843号综合楼2-1

联系人:陈重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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