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燕贞-统建商品房改建住宅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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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燕贞-统建商品房改建住宅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关于谢燕贞-统建商品房改建住宅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4〕7624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人: 谢燕贞
项目位置: 陈村镇 (略) 碧桂花城翠 (略) 二街39号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个人住宅)

项目基本情况:用地面积:57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6.5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61.23平方米,建筑高度:11.40米,建筑层数:3层,容积率:0.62,建筑密度:27.93%。
该住 (略) (略) 陈村镇 (略) 碧桂花城翠 (略) 二街39号,2023年1 (略) 高恒建设 (略) 评定为D级危房 (房屋鉴定报告编号为GHJD/#,根据《 (略) 发展规 (略) (城市规划)关于进一步规范统建商品房规划管理的通知》(顺规通(2016)6号)的有关规定,该宅如经鉴定为C类或D类危房的可按原地原规模进行改建,现将有关改建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改建后的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层数、控高、与相邻住宅间的间距等指标仍不超出原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号所记载的指标内容(具体情况见附图)。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结 (略) (略) (略) 陈村管理所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行政许可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意见收集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略) (略) (略) 陈村管理所。

(略) (略)

2024年10月14日

关于谢燕贞-统建商品房改建住宅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4〕7624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人: 谢燕贞
项目位置: 陈村镇 (略) 碧桂花城翠 (略) 二街39号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个人住宅)

项目基本情况:用地面积:57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6.5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61.23平方米,建筑高度:11.40米,建筑层数:3层,容积率:0.62,建筑密度:27.93%。
该住 (略) (略) 陈村镇 (略) 碧桂花城翠 (略) 二街39号,2023年1 (略) 高恒建设 (略) 评定为D级危房 (房屋鉴定报告编号为GHJD/#,根据《 (略) 发展规 (略) (城市规划)关于进一步规范统建商品房规划管理的通知》(顺规通(2016)6号)的有关规定,该宅如经鉴定为C类或D类危房的可按原地原规模进行改建,现将有关改建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改建后的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层数、控高、与相邻住宅间的间距等指标仍不超出原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号所记载的指标内容(具体情况见附图)。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结 (略) (略) (略) 陈村管理所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行政许可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意见收集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略) (略) (略) 陈村管理所。

(略)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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