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免漆门生产线扩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免漆门生产线扩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河南 (略) 免漆门生产线扩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 (略) 免漆门生产线扩建项目 | 兰考 (略) (略) 河南 (略) 厂区内 | 河南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贴面废气、压门废气、覆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封边废气进行二次密闭收集,收集后经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 二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工业涂装A级指标要求。下料废气、精裁废气、开锁孔废气、砂光废气、裁切废气等含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采用1套中央袋式 (略) 理,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32、DA003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 二级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中其他行业PM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50m3)预处理,涂胶机清洗废水依托现 (略) 理站(处理能力为1m3/d,处理工艺原水池+压滤+中间水池+厌氧+SBR+芬顿反应池)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兰考经济技 (略) (略) 理厂收水指标要求,经市 (略) 排入兰考经济技 (略) (略) 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PVC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转印纸收集后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400m2)暂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压滤渣收集后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400m2)暂存,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 |
兰考县飞皇 (略) 年产*t/a干粉砂浆项目 | (略) 兰考县兰考县经济技 (略) (略) (略) 交叉口17-1号 | 兰考县飞皇 (略) | 河南省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干粉砂浆生产线粉料入仓粉尘采用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3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PM要求;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包装粉尘分别采用1套袋式 (略) 理,共用1根23m高排放,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PM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湿砂车间设置密闭生产车间+雾森系统;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均设置密闭生产车间。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 (略) (略) 排入兰考县产 (略) (略) 理厂 (略) 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东、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除尘灰、污泥沉渣、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除尘灰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输送至生产线,回用于生产;污泥沉渣交由环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 (略) 置。 |
高安全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 (略) 兰考县兰考经济技 (略) 新能源产业园 | 兰考县纯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正极涂布、烘干废气采用“负压抽吸+余热回收+冷凝回收+高塔三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负极涂布、烘干废气采用“负压抽吸+余热回收+冷凝回收+高塔三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电池行业A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采用负压抽吸+集尘盒除尘(无纺布滤芯)控制,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经 (略) 理后进入兰考县第三生 (略) 理厂 (略) 理,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兰考县第三生 (略) 理厂 (略) 理,厂区总排口水质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兰考县第三生 (略) 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碳分子筛、纯水制备废渗透膜、废活性炭、废滤料、除尘器收尘灰及废滤芯、废抹布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原料包装桶、包装箱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合格电池收集后暂存废电池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进行资源再生或者 (略) 置;NMP 废液暂存在暂存桶、三级沉淀池内,定期由NMP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机油/润滑油、废导热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河南 (略) 免漆门生产线扩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 (略) 免漆门生产线扩建项目 | 兰考 (略) (略) 河南 (略) 厂区内 | 河南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贴面废气、压门废气、覆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封边废气进行二次密闭收集,收集后经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 二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工业涂装A级指标要求。下料废气、精裁废气、开锁孔废气、砂光废气、裁切废气等含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采用1套中央袋式 (略) 理,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32、DA003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 二级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中其他行业PM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50m3)预处理,涂胶机清洗废水依托现 (略) 理站(处理能力为1m3/d,处理工艺原水池+压滤+中间水池+厌氧+SBR+芬顿反应池)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兰考经济技 (略) (略) 理厂收水指标要求,经市 (略) 排入兰考经济技 (略) (略) 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PVC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转印纸收集后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400m2)暂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压滤渣收集后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400m2)暂存,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 |
兰考县飞皇 (略) 年产*t/a干粉砂浆项目 | (略) 兰考县兰考县经济技 (略) (略) (略) 交叉口17-1号 | 兰考县飞皇 (略) | 河南省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干粉砂浆生产线粉料入仓粉尘采用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3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PM要求;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包装粉尘分别采用1套袋式 (略) 理,共用1根23m高排放,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PM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湿砂车间设置密闭生产车间+雾森系统;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均设置密闭生产车间。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 (略) (略) 排入兰考县产 (略) (略) 理厂 (略) 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东、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除尘灰、污泥沉渣、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除尘灰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输送至生产线,回用于生产;污泥沉渣交由环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 (略) 置。 |
高安全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 (略) 兰考县兰考经济技 (略) 新能源产业园 | 兰考县纯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正极涂布、烘干废气采用“负压抽吸+余热回收+冷凝回收+高塔三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负极涂布、烘干废气采用“负压抽吸+余热回收+冷凝回收+高塔三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电池行业A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采用负压抽吸+集尘盒除尘(无纺布滤芯)控制,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经 (略) 理后进入兰考县第三生 (略) 理厂 (略) 理,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兰考县第三生 (略) 理厂 (略) 理,厂区总排口水质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兰考县第三生 (略) 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碳分子筛、纯水制备废渗透膜、废活性炭、废滤料、除尘器收尘灰及废滤芯、废抹布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原料包装桶、包装箱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合格电池收集后暂存废电池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进行资源再生或者 (略) 置;NMP 废液暂存在暂存桶、三级沉淀池内,定期由NMP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机油/润滑油、废导热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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