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略) (略) 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16日至 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荔湖街景观大道 (略) 政务服务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一、 (略) (略) 建设地 (略) (略) 石滩镇石顺大道638号自编5栋102、201、202号。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环保白胶浆3000吨、环保透明浆3000吨、聚氨酯白胶浆1500吨、聚氨酯透明浆15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乳化剂1000吨、助剂500吨)。项目员工人数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清洗废水回用至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 (略) 排入 (略) 净水厂。
(二)营运期,本项目外排颗粒物、TVOC、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B. (略) 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略) 1h平均浓度值和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
(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 (略) 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16日至 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荔湖街景观大道 (略) 政务服务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一、 (略) (略) 建设地 (略) (略) 石滩镇石顺大道638号自编5栋102、201、202号。年产服装印花用油墨9000吨(环保白胶浆3000吨、环保透明浆3000吨、聚氨酯白胶浆1500吨、聚氨酯透明浆1500吨)、服装印花用助剂1500吨(乳化剂1000吨、助剂500吨)。项目员工人数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清洗废水回用至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 (略) 排入 (略) 净水厂。
(二)营运期,本项目外排颗粒物、TVOC、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B. (略) 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略) 1h平均浓度值和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
(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 (略) 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