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类型 | 环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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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公示日期 | 2024-09-25 |
详细介绍 | “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略) ,环发[2006]28号),对“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简要 项目名称:“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花垣县十八洞紫霞 (略) 建设地点: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内。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花垣县十八洞紫霞 (略)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产 (略) 综合服务大厅一楼102室 邮编:(略) 联系人:张津玮 联系电话:(略)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隆平高科 (略) 1号湖南金丹科技创业大厦A座第4层南面401。 联系人:毛工 (略)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评价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略) 域环境影响源, (略) 域主要环境问题; (2)进行项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3)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4)分析项目的重点污染要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5)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对项目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尽可能地采纳公众的意见、建议,以期项目建设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参与表连接:http://** 提取码:3i2m 花垣县十八洞紫霞 (略)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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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环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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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公示日期 | 2024-09-25 |
详细介绍 | “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略) ,环发[2006]28号),对“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简要 项目名称:“锰三角”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花垣县十八洞紫霞 (略) 建设地点: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内。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花垣县十八洞紫霞 (略)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产 (略) 综合服务大厅一楼102室 邮编:(略) 联系人:张津玮 联系电话:(略)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隆平高科 (略) 1号湖南金丹科技创业大厦A座第4层南面401。 联系人:毛工 (略)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评价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略) 域环境影响源, (略) 域主要环境问题; (2)进行项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3)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4)分析项目的重点污染要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5)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对项目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尽可能地采纳公众的意见、建议,以期项目建设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参与表连接:http://** 提取码:3i2m 花垣县十八洞紫霞 (略)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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