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嘉兴市鸿峰漂染有限公司西厂区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原嘉兴市鸿峰漂染有限公司西厂区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略) (略) (略) 洪合镇染 (略) (略) 99号,本次调查范 (略) (略) (略) 使用范围内的面积,地块占地面积5168.8m2,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0.#°,北纬30.#°。根据地块规划图,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内企业为印染行业关停原址用地,且目前本地块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中,属于#类地块。在地块内按照污染的可能性,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调查。本次监测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南侧约1.1km绿地(历史和现状均为农田及绿地)设置1个土壤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本次共计送检49个土壤样品(含5个现场平行样品),7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品)。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有部分检测因子未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内各监测因子均不作为土壤关注污染物。地下水中对照点样品中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铝、氨氮检测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地块内样品中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及钠检测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满足IV类标准限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美国 (略) 域环境质量筛选值》(2024.05)中限值要求。本地块及 (略) 域内采集的地下水位于潜水层,地下潜水主要受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其次是河流沟渠的侧向补给,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及铝为一般性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且本地 (略) 域不开发利用地下水,今后也没有开发利用的计划,因此不属于本地块关注的污染物,不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确定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在调查期间不存在污染情况,地块内无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略) (略) (略) (略) 洪合镇染 (略) (略) 99号,本次调查范 (略) (略) (略) 使用范围内的面积,地块占地面积5168.8m2,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0.#°,北纬30.#°。根据地块规划图,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内企业为印染行业关停原址用地,且目前本地块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中,属于#类地块。在地块内按照污染的可能性,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调查。本次监测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南侧约1.1km绿地(历史和现状均为农田及绿地)设置1个土壤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本次共计送检49个土壤样品(含5个现场平行样品),7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品)。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有部分检测因子未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内各监测因子均不作为土壤关注污染物。地下水中对照点样品中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铝、氨氮检测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地块内样品中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及钠检测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满足IV类标准限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美国 (略) 域环境质量筛选值》(2024.05)中限值要求。本地块及 (略) 域内采集的地下水位于潜水层,地下潜水主要受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其次是河流沟渠的侧向补给,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及铝为一般性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且本地 (略) 域不开发利用地下水,今后也没有开发利用的计划,因此不属于本地块关注的污染物,不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确定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在调查期间不存在污染情况,地块内无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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