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A5/A6#区块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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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A5/A6#区块批后公布

(略) 部调整已于2024年9月30日获宁波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政发〔2024〕72号,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位于东部新 (略) (略) ,明湖西北侧, (略) 、东至明湖、南至后塘河、 (略) ,总用地面积约40.72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A5-1、A5-2、A5-3、A6-1、A6-2等地块。

二、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调整

(1)A5-1-1、A5-1-2、A5-1-3地块合并为A5-1-1/2/3地块,用地面积约3.16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5,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73-77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2)A5-2-2、A5-2-1地块合并为A5-2-1/2地块,用地面积约1.32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和商务、服务设施混合用地(B1+B2+R22),容积率1.6,建筑高度72-74米,建筑密度50%,商业、商务绿地率由35%调整为20%、服务设施绿地率30%。

(3)A5-3、A5-5地块合并为A5-3/5地块,用地面积约5.81公顷,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二类居住综合用地(R1+R2),容积率由2.4调整为1.2,建筑高度54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4)A5-4地块用地面积约2.79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业或商务综合用地(B1/B2)调整为其他居住、商业、商务和娱乐康体混合用地(Rr+B1+B2+B3),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其他居住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由3.0调整为2.1,建筑高度由100米调整为68-72米,建筑密度55%,绿地率由35%调整为20%。

(5)A6-1地块用地面积约1.52公顷,明确为商务用地(B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不含酒店),容积率由6.0调整至5.2,建筑高度17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A6-2地块用地面积约4.43公顷,明确为商业和商务综合用地(B1+B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容积率1.8,建筑高度130米,建筑密度55%,绿地率由35%调整为18%。A6-6地块用地面积约0.80公顷,明确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2.5、建筑高度40米,建筑密度55%,绿地率由35%调整为20%。

(6)A6-3地块用地面积约2.26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B,商住比3/7)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8调整为2.64,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69-73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7)A6-4、A6-5地块合并为A6-4/5地块,用地面积约3.04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7,建筑高度68-73米,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30%。

(8) (略) 网优化同步更新各地块界线及用地面积。A5-2-1/2、A5-4、A6-2、A6-6四个地块绿地率较规定指标减少的绿地面积(约#平方米)在东部新 (略) (略) 范围内补足。地块建筑高度需同时满足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部门要求。

2.道路调整

取消规划翠竹街和A6-4、A6-5两地块之 (略) 。规 (略) 向南延伸至后塘河北侧沿河绿地。规划 (略) 红线整段拓宽至24米, (略) 、 (略) 交叉口进行渠化拓宽。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社区中心

明确A5-2-1/2地块集中 (略) (略) ,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750平方米,调整范围内各规划居住地块内不再单独 (略) 用房。

(2)体育用房

明确A5-2-1/2地块集中配建体育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调整范围内各居住地块不再单独配置体育用房。

(3)幼儿园(含托育)

将原规划独立用地的12班幼儿园(含托育)调整至A5-4地块南侧设置,班级规模不变,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

(4) (略)

明确A5-2-1/2地块 (略) 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5)文化娱乐设施

在A5-4地块集中设置文化娱乐 (略) ,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6)公交首末站

原规划独立占地的公交首末站调整为结建,站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场站使用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7)社会停车场(库)

原规划在A6-2地块的社会停车场(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0个),调整为可与A5-4地块统筹设置。

(8)文物古迹

原规划设置于A6-4-a地块的迁建后文物保护单位调整至范围外的B3-3地块,结合公园绿地建设。

(9)公共厕所

原规划在A5-1-3地块配建的公共厕所调整至A5-5-b地块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10)5G基站

在A5-2-1/2、A5-4、A5-3/5、A6-1、A6-2、A6-6六个地块各设置5G (略) 。

(11)人防设施

A5-4地块设置人防治安专业队工程、警报设备 (略) ;A6-2地块设置人防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物资 (略) 。

4.绿地调整

A5-2-1/2、A5-4、A6-2、A6-6四个地块绿地率较规定指标减少的绿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及取消的原规划A5-1-3地块公园绿地(用地面积5004平方米),结 (略) 规划公园绿地A2-9-3#、B2-5/10#、D2#区块调整进行补足。


调整前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备注

A5-1-1

R2

#

2.6

80

-

-


A5-1-2

R22

6031

0.7

24

-

-

规划12班幼儿园1所

A5-1-3

G1

5004

0.1

10

-

-

设置公共 (略)

A5-2-1

R+B

8113

3.5

100

-

-

商住比例为3:7, (略) 中心、菜 (略)

A5-2-2

S41

5000

-

-

-

-

规划公交首 (略)

A5-3

R2

#

2.4

70

-

-


A5-4

B1/B2

#

3.0

100

-

-


A5-5

B+R

#

1.5

30

-

-

商住比5:5

A5-5-b

G1

#

-

-

-

-


A6-1

B1/B2

#

6.0

170

-

-


A6-2

B1/B2

#

1.8

130

-

-

设置200个公共停车位,公共 (略)

A6-2-a

G1

4408

-

-

-

-

-

A6-3

R+B

#

2.8

80

-

-

商住比例为3:7

A6-4

R+B

#

2.8

80

-

-

商住比例为3:7

A6-4-a

G1

#

-

-

-

-

设置迁建后文物 (略)

A6-5

B1/B2

9595

3.0

70

-

-


A6-6

B1/B2/B3

8385

2.5

40

-

-

设置100个公共停车位,文化活动 (略)


调整后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备注

A5-1-1/2/3

R2

#

2.45

73-77

30

30


A5-2-1/2

B1+B2+R22

#

1.6

72-74

50

商业、商务:20

服务设施:30

设置公交首末站(站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场站用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社区中心(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750平方米)、体育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通信基 (略)

A5-3/5

R1+R2

#

1.2

54

30

30

一类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设置通信 (略)

A5-4

Rr+B1+B2+B3

#

2.1

68-72

55

20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其他居住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文化娱乐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人防治安专业队工程、警报设备间、通信基 (略)

A5-5-b

G1

#

-

-

-

75

设置公共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A6-1

B2

#

5.2

170

40

35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不含酒店),设置通信 (略)

A6-2

B1+B2

#

1.8

130

55

18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设置200个公共停车位(可与A5-4地块统筹),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人防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物资库、通信基 (略)

A6-2-a

G1

3613

-

-

-

75


A6-3

R2

#

2.64

69-73

30

30


A6-4/5

R2

#

2.7

68-73

30

30


A6-4-a

G1

#

-

-

-

75


A6-6

B1

8005

2.5

40

55

20

设置100个公共停车位,通信 (略)

附图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略) 部调整已于2024年9月30日获宁波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政发〔2024〕72号,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位于东部新 (略) (略) ,明湖西北侧, (略) 、东至明湖、南至后塘河、 (略) ,总用地面积约40.72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A5-1、A5-2、A5-3、A6-1、A6-2等地块。

二、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调整

(1)A5-1-1、A5-1-2、A5-1-3地块合并为A5-1-1/2/3地块,用地面积约3.16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5,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73-77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2)A5-2-2、A5-2-1地块合并为A5-2-1/2地块,用地面积约1.32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和商务、服务设施混合用地(B1+B2+R22),容积率1.6,建筑高度72-74米,建筑密度50%,商业、商务绿地率由35%调整为20%、服务设施绿地率30%。

(3)A5-3、A5-5地块合并为A5-3/5地块,用地面积约5.81公顷,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二类居住综合用地(R1+R2),容积率由2.4调整为1.2,建筑高度54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4)A5-4地块用地面积约2.79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业或商务综合用地(B1/B2)调整为其他居住、商业、商务和娱乐康体混合用地(Rr+B1+B2+B3),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其他居住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由3.0调整为2.1,建筑高度由100米调整为68-72米,建筑密度55%,绿地率由35%调整为20%。

(5)A6-1地块用地面积约1.52公顷,明确为商务用地(B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不含酒店),容积率由6.0调整至5.2,建筑高度17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A6-2地块用地面积约4.43公顷,明确为商业和商务综合用地(B1+B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容积率1.8,建筑高度130米,建筑密度55%,绿地率由35%调整为18%。A6-6地块用地面积约0.80公顷,明确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2.5、建筑高度40米,建筑密度55%,绿地率由35%调整为20%。

(6)A6-3地块用地面积约2.26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B,商住比3/7)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8调整为2.64,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69-73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7)A6-4、A6-5地块合并为A6-4/5地块,用地面积约3.04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7,建筑高度68-73米,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30%。

(8) (略) 网优化同步更新各地块界线及用地面积。A5-2-1/2、A5-4、A6-2、A6-6四个地块绿地率较规定指标减少的绿地面积(约#平方米)在东部新 (略) (略) 范围内补足。地块建筑高度需同时满足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部门要求。

2.道路调整

取消规划翠竹街和A6-4、A6-5两地块之 (略) 。规 (略) 向南延伸至后塘河北侧沿河绿地。规划 (略) 红线整段拓宽至24米, (略) 、 (略) 交叉口进行渠化拓宽。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社区中心

明确A5-2-1/2地块集中 (略) (略) ,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750平方米,调整范围内各规划居住地块内不再单独 (略) 用房。

(2)体育用房

明确A5-2-1/2地块集中配建体育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调整范围内各居住地块不再单独配置体育用房。

(3)幼儿园(含托育)

将原规划独立用地的12班幼儿园(含托育)调整至A5-4地块南侧设置,班级规模不变,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

(4) (略)

明确A5-2-1/2地块 (略) 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5)文化娱乐设施

在A5-4地块集中设置文化娱乐 (略) ,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6)公交首末站

原规划独立占地的公交首末站调整为结建,站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场站使用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7)社会停车场(库)

原规划在A6-2地块的社会停车场(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0个),调整为可与A5-4地块统筹设置。

(8)文物古迹

原规划设置于A6-4-a地块的迁建后文物保护单位调整至范围外的B3-3地块,结合公园绿地建设。

(9)公共厕所

原规划在A5-1-3地块配建的公共厕所调整至A5-5-b地块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10)5G基站

在A5-2-1/2、A5-4、A5-3/5、A6-1、A6-2、A6-6六个地块各设置5G (略) 。

(11)人防设施

A5-4地块设置人防治安专业队工程、警报设备 (略) ;A6-2地块设置人防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物资 (略) 。

4.绿地调整

A5-2-1/2、A5-4、A6-2、A6-6四个地块绿地率较规定指标减少的绿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及取消的原规划A5-1-3地块公园绿地(用地面积5004平方米),结 (略) 规划公园绿地A2-9-3#、B2-5/10#、D2#区块调整进行补足。


调整前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备注

A5-1-1

R2

#

2.6

80

-

-


A5-1-2

R22

6031

0.7

24

-

-

规划12班幼儿园1所

A5-1-3

G1

5004

0.1

10

-

-

设置公共 (略)

A5-2-1

R+B

8113

3.5

100

-

-

商住比例为3:7, (略) 中心、菜 (略)

A5-2-2

S41

5000

-

-

-

-

规划公交首 (略)

A5-3

R2

#

2.4

70

-

-


A5-4

B1/B2

#

3.0

100

-

-


A5-5

B+R

#

1.5

30

-

-

商住比5:5

A5-5-b

G1

#

-

-

-

-


A6-1

B1/B2

#

6.0

170

-

-


A6-2

B1/B2

#

1.8

130

-

-

设置200个公共停车位,公共 (略)

A6-2-a

G1

4408

-

-

-

-

-

A6-3

R+B

#

2.8

80

-

-

商住比例为3:7

A6-4

R+B

#

2.8

80

-

-

商住比例为3:7

A6-4-a

G1

#

-

-

-

-

设置迁建后文物 (略)

A6-5

B1/B2

9595

3.0

70

-

-


A6-6

B1/B2/B3

8385

2.5

40

-

-

设置100个公共停车位,文化活动 (略)


调整后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备注

A5-1-1/2/3

R2

#

2.45

73-77

30

30


A5-2-1/2

B1+B2+R22

#

1.6

72-74

50

商业、商务:20

服务设施:30

设置公交首末站(站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场站用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社区中心(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750平方米)、体育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通信基 (略)

A5-3/5

R1+R2

#

1.2

54

30

30

一类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设置通信 (略)

A5-4

Rr+B1+B2+B3

#

2.1

68-72

55

20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其他居住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文化娱乐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人防治安专业队工程、警报设备间、通信基 (略)

A5-5-b

G1

#

-

-

-

75

设置公共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A6-1

B2

#

5.2

170

40

35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不含酒店),设置通信 (略)

A6-2

B1+B2

#

1.8

130

55

18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含酒店),设置200个公共停车位(可与A5-4地块统筹),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人防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物资库、通信基 (略)

A6-2-a

G1

3613

-

-

-

75


A6-3

R2

#

2.64

69-73

30

30


A6-4/5

R2

#

2.7

68-73

30

30


A6-4-a

G1

#

-

-

-

75


A6-6

B1

8005

2.5

40

55

20

设置100个公共停车位,通信 (略)

附图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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