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板仑里达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富宁县板仑里达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通过对该规划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该规划顺利实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
《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富宁县 (略) 会同板仑乡人民政府、里达镇人民政府委托规划编制团队昆明 (略) 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责任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反映,也可以微信扫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反馈。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即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四、相关联系方式
邮箱:*@*q.com。
联系电话:0876-*。
附件:1.《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
2.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富宁县 (略)
2024年10月12日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通过对该规划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该规划顺利实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
《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富宁县 (略) 会同板仑乡人民政府、里达镇人民政府委托规划编制团队昆明 (略) 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责任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反映,也可以微信扫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反馈。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即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四、相关联系方式
邮箱:*@*q.com。
联系电话:0876-*。
附件:1.《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
2.富宁县板仑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富宁县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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