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耀州窑陈炉窑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项目耀州窑址陈炉窑址陶瓷厂片区保护展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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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印台区耀州窑陈炉窑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项目耀州窑址陈炉窑址陶瓷厂片区保护展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耀州窑陈炉窑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项目(耀州窑址陈炉窑址陶 (略) 保护展示项目) 已由 (略) (略) 发 (略) 以 铜印发改社会【2024】4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略) 陈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略) (略) 陈炉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陈炉镇。

2.2工程规模: 对现有部分建筑进行拆除(3#单 (略) 部旱厕,8#、10#、11#、12#、13#、14#单体建筑,拆除总建筑面积1110.58㎡);对现有1# (略) (陶瓷博物馆)、2# (略) (陶瓷加工厂)、15#(大门)进行文物保护修缮;对现有3#(非遗研学基地)、4#、5#、6#、7#(大师工作室)、 (略) 、9#(设备用房)及现有窑炉进行改造。

2.3招标范围:对现有部分建筑进行拆除(3#单 (略) 部旱厕,8#、10#、11#、12#、13#、14#单体建筑,拆除总建筑面积1110.58㎡);对现有1# (略) (陶瓷博物馆)、2# (略) (陶瓷加工厂)、15#(大门)进行文物保护修缮;对现有3#(非遗研学基地)、4#、5#、6#、7#(大师工作室)、 (略) 、9#(设备用房)及现有窑炉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项目总投资总额: # 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元,具体招标金额以发出的最高限价为准)。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 (略) (略) 耀州窑陈炉窑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项目(耀州窑址陈炉窑址陶 (略) 保护展示项目);

标段编号:E##;标段类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耀州窑陈炉窑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项目(耀州窑址陈炉窑址陶 (略) 保护展示项目) 已由 (略) (略) 发 (略) 以 铜印发改社会【2024】4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略) 陈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略) (略) 陈炉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陈炉镇。

2.2工程规模: 对现有部分建筑进行拆除(3#单 (略) 部旱厕,8#、10#、11#、12#、13#、14#单体建筑,拆除总建筑面积1110.58㎡);对现有1# (略) (陶瓷博物馆)、2# (略) (陶瓷加工厂)、15#(大门)进行文物保护修缮;对现有3#(非遗研学基地)、4#、5#、6#、7#(大师工作室)、 (略) 、9#(设备用房)及现有窑炉进行改造。

2.3招标范围:对现有部分建筑进行拆除(3#单 (略) 部旱厕,8#、10#、11#、12#、13#、14#单体建筑,拆除总建筑面积1110.58㎡);对现有1# (略) (陶瓷博物馆)、2# (略) (陶瓷加工厂)、15#(大门)进行文物保护修缮;对现有3#(非遗研学基地)、4#、5#、6#、7#(大师工作室)、 (略) 、9#(设备用房)及现有窑炉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项目总投资总额: # 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元,具体招标金额以发出的最高限价为准)。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 (略) (略) 耀州窑陈炉窑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项目(耀州窑址陈炉窑址陶 (略) 保护展示项目);

标段编号:E##;标段类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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