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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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7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

  三、建设单位: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矿区范围中心点坐标为:Ⅰ矿段:东经125°53′51.125″,北纬42°19′13.820″,Ⅱ矿段:东经125°53′54.369″,北纬42°18′35.505″。Ⅰ矿段 (略) 、 (略) (略) ,Ⅱ矿 (略) ,采矿权人为柳 (略) ,本次设计沿用露天开采。建设内容为扩界开采,新 (略) 表土堆场、一处矿山办公生 (略) ,工业堆场、矿石堆场 (略) 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不新增占地,年产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略)m3,不进行破碎直接外卖。各矿段生产能力分别是:Ⅰ矿段为(略)立方米/年,开采服务年限为24.1年;Ⅱ矿段为(略)立方米/年开采服务年限为3.7。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m2用于贮存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进行治理;施工机械设备采用高标号燃油;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堆放至排土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置,可利用废物回收外卖。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采场周围设截排水沟,淋溶水经截水沟排至沉淀池(设置3个淋溶水沉淀池),经 (略) 理后回用洒水降尘及绿化等,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 (略) 理,不外排。

  2、爆破废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露天开采粉尘,采用湿式钻孔凿岩作业,凿岩机选用自带捕尘器的设备等措施抑制粉尘产生; (略) 和运输过程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逸散无组织粉尘产生。

  3、采用基础减振及合理安排爆破时间,运输过程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内,并加盖苫布,开采期限内采取边开采边覆土复耕,表土及时用 (略) 覆土,减少表土堆存量及堆存周期;污泥自然晾晒堆存于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含油废抹布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外运;暂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

  5、矿区闭矿后,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做好全面覆绿工作。

  6、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渗,四周设置围堰;车 (略) 及生产车间采取地面防渗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修。

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7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

  三、建设单位: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矿区范围中心点坐标为:Ⅰ矿段:东经125°53′51.125″,北纬42°19′13.820″,Ⅱ矿段:东经125°53′54.369″,北纬42°18′35.505″。Ⅰ矿段 (略) 、 (略) (略) ,Ⅱ矿 (略) ,采矿权人为柳 (略) ,本次设计沿用露天开采。建设内容为扩界开采,新 (略) 表土堆场、一处矿山办公生 (略) ,工业堆场、矿石堆场 (略) 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不新增占地,年产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略)m3,不进行破碎直接外卖。各矿段生产能力分别是:Ⅰ矿段为(略)立方米/年,开采服务年限为24.1年;Ⅱ矿段为(略)立方米/年开采服务年限为3.7。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m2用于贮存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进行治理;施工机械设备采用高标号燃油;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堆放至排土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置,可利用废物回收外卖。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采场周围设截排水沟,淋溶水经截水沟排至沉淀池(设置3个淋溶水沉淀池),经 (略) 理后回用洒水降尘及绿化等,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 (略) 理,不外排。

  2、爆破废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露天开采粉尘,采用湿式钻孔凿岩作业,凿岩机选用自带捕尘器的设备等措施抑制粉尘产生; (略) 和运输过程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逸散无组织粉尘产生。

  3、采用基础减振及合理安排爆破时间,运输过程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内,并加盖苫布,开采期限内采取边开采边覆土复耕,表土及时用 (略) 覆土,减少表土堆存量及堆存周期;污泥自然晾晒堆存于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含油废抹布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外运;暂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

  5、矿区闭矿后,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做好全面覆绿工作。

  6、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渗,四周设置围堰;车 (略) 及生产车间采取地面防渗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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