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兴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函》(兴水函〔2024〕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宜昌瑞杰 (略) 编制的《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经委托咨询评估,一致认为该初步设计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较为合理,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
项目代码:2407-(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兴山县古夫镇、昭君镇、峡口镇、黄粮镇、水月寺镇、南阳镇、榛子乡和高桥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全县8个乡镇,40个行政村, (略) 水厂或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通过新建取水设施、泵站增加水源;引进新工艺净水设施(超滤)改善水质;改造水厂,新建或更换引配水管道,新建或整修蓄水池等工程措施提升水质,解决(略)户,(略)人农村居民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问题。该供水工程为Ⅴ型,主次要建筑物工程等级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由8部分组成:
(一)取水工程。新建石河 (略) ,配套沉砂池26座,新建泉水堰4座。
(二)引水工程。新建或更换引水管道(略)米。
(三)蓄水工程。新建蓄水池10座,700立方米,其中: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100立方米蓄水池3座;50立方米蓄水池3座;20立方米蓄水池2座;10立方米蓄水池1座。整修蓄水池11座,1300立方米,其中:800立方米蓄水池1座;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50立方米蓄水池3座;40立方米蓄水池2座;30立方米蓄水池2座;10立方米蓄水池1座。
(四)水厂工程。新建或维修水厂15座,包括新建超滤设备房1栋,22.55平方米;安装超滤设备1套; (略) 墙122.84米; (略) 墙201.42米;新建挡墙120.10米;新建水厂排水沟170.40米;地坪硬化202.96平方米;新 (略) 7.0米;水厂绿化501.68平方米;更换雨棚290.00平方米;墙面粉刷1462.8平方米;水池贴砖293.68平方米。
(五)泵站工程。新建泵站3座,包括新建泵房2栋,24.55平方米;多级离心泵1台;电机1台;ABB变频柜(带PLC程序控制系统)1套;潜水泵2台;新建挡墙30.9米;场坪硬化36.22平方米;绿化16.07平方米。
(六)配水工程。更换配水管道(略)米。
(七)水源保护工程。新建水源保 (略) 670米,水源保护标识牌11块。
(八)水厂信息化。安装监控设备2套,避雷设施2套。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65.(略)元,其中:建筑工程370.(略)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略)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62.(略)元,临时工程23.(略)元,独立费用56.(略)元,基本预备费(略),环境保护7.(略)元,水土保持10.(略)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县级配套。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对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1.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2.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兴山县发 (略)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勘察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凡核准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ggzy.http://**.cn/x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 (略) 罚。 2024年9月10日 |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审定投资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617.42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370.33 | |
1 | 取水工程 | 62.26 |
2 | 引水工程 | 18.00 |
3 | 净水工程 | 51.57 |
4 | 蓄水工程 | 77.24 |
5 | 水厂工程 | 106.84 |
6 | 配水工程 | 35.62 |
7 | 提水工程 | 15.82 |
8 | 水源保护工程 | 2.98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49 | |
1 | 水厂工程 | 2.63 |
2 | 提水工程 | 1.86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162.20 | |
1 | 取水工程 | 11.09 |
2 | 引水工程 | 24.07 |
3 | 净水工程 | 15.96 |
4 | 蓄水工程 | 4.09 |
5 | 水厂工程 | 37.59 |
6 | 配水工程 | 43.29 |
7 | 提水工程 | 22.43 |
8 | 水源保护工程 | 3.68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23.85 | |
1 | 导流工程 | 4.06 |
2 | 施工交通工程 | 2.39 |
3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1.00 |
4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2.72 |
5 | 安全生产措施工程 | 13.68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56.55 | |
1 | 建设管理费 | 32.29 |
1.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1.22 |
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6.22 |
1.3 | 工程质量抽检费 | 2.80 |
1.4 | 工程造价审核咨询费 | 1.40 |
1.5 | 工程竣工验收费 | 2.24 |
1.6 |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费 | 8.41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4.26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617.42 | |
基本预备费(5%) | 30.88 | |
Ⅱ |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部分 | 17.69 |
1 | 环境保护专项工程 | 7.19 |
2 | 水土保持工程 | 10.50 |
Ⅲ | 工程概算总投资 | 665.99 |
兴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函》(兴水函〔2024〕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宜昌瑞杰 (略) 编制的《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经委托咨询评估,一致认为该初步设计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较为合理,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
项目代码:2407-(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兴山县古夫镇、昭君镇、峡口镇、黄粮镇、水月寺镇、南阳镇、榛子乡和高桥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全县8个乡镇,40个行政村, (略) 水厂或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通过新建取水设施、泵站增加水源;引进新工艺净水设施(超滤)改善水质;改造水厂,新建或更换引配水管道,新建或整修蓄水池等工程措施提升水质,解决(略)户,(略)人农村居民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问题。该供水工程为Ⅴ型,主次要建筑物工程等级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由8部分组成:
(一)取水工程。新建石河 (略) ,配套沉砂池26座,新建泉水堰4座。
(二)引水工程。新建或更换引水管道(略)米。
(三)蓄水工程。新建蓄水池10座,700立方米,其中: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100立方米蓄水池3座;50立方米蓄水池3座;20立方米蓄水池2座;10立方米蓄水池1座。整修蓄水池11座,1300立方米,其中:800立方米蓄水池1座;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50立方米蓄水池3座;40立方米蓄水池2座;30立方米蓄水池2座;10立方米蓄水池1座。
(四)水厂工程。新建或维修水厂15座,包括新建超滤设备房1栋,22.55平方米;安装超滤设备1套; (略) 墙122.84米; (略) 墙201.42米;新建挡墙120.10米;新建水厂排水沟170.40米;地坪硬化202.96平方米;新 (略) 7.0米;水厂绿化501.68平方米;更换雨棚290.00平方米;墙面粉刷1462.8平方米;水池贴砖293.68平方米。
(五)泵站工程。新建泵站3座,包括新建泵房2栋,24.55平方米;多级离心泵1台;电机1台;ABB变频柜(带PLC程序控制系统)1套;潜水泵2台;新建挡墙30.9米;场坪硬化36.22平方米;绿化16.07平方米。
(六)配水工程。更换配水管道(略)米。
(七)水源保护工程。新建水源保 (略) 670米,水源保护标识牌11块。
(八)水厂信息化。安装监控设备2套,避雷设施2套。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65.(略)元,其中:建筑工程370.(略)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略)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62.(略)元,临时工程23.(略)元,独立费用56.(略)元,基本预备费(略),环境保护7.(略)元,水土保持10.(略)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县级配套。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对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1.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2.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兴山县发 (略)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山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勘察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凡核准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ggzy.http://**.cn/x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 (略) 罚。 2024年9月10日 |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审定投资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617.42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370.33 | |
1 | 取水工程 | 62.26 |
2 | 引水工程 | 18.00 |
3 | 净水工程 | 51.57 |
4 | 蓄水工程 | 77.24 |
5 | 水厂工程 | 106.84 |
6 | 配水工程 | 35.62 |
7 | 提水工程 | 15.82 |
8 | 水源保护工程 | 2.98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49 | |
1 | 水厂工程 | 2.63 |
2 | 提水工程 | 1.86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162.20 | |
1 | 取水工程 | 11.09 |
2 | 引水工程 | 24.07 |
3 | 净水工程 | 15.96 |
4 | 蓄水工程 | 4.09 |
5 | 水厂工程 | 37.59 |
6 | 配水工程 | 43.29 |
7 | 提水工程 | 22.43 |
8 | 水源保护工程 | 3.68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23.85 | |
1 | 导流工程 | 4.06 |
2 | 施工交通工程 | 2.39 |
3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1.00 |
4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2.72 |
5 | 安全生产措施工程 | 13.68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56.55 | |
1 | 建设管理费 | 32.29 |
1.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1.22 |
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6.22 |
1.3 | 工程质量抽检费 | 2.80 |
1.4 | 工程造价审核咨询费 | 1.40 |
1.5 | 工程竣工验收费 | 2.24 |
1.6 |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费 | 8.41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4.26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617.42 | |
基本预备费(5%) | 30.88 | |
Ⅱ |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部分 | 17.69 |
1 | 环境保护专项工程 | 7.19 |
2 | 水土保持工程 | 10.50 |
Ⅲ | 工程概算总投资 | 6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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