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 (略) 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6-(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 (略) 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珠 (略) |
项目概况 | 珠 (略) 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 (略) (略) 南水镇临 (略) 精细 (略) (略) 493号泽为装备科技产业园内的1号厂房,主要从事硫酸的稀释和分装、盐酸、硝酸、磷酸、液碱的分装,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储,年产硫酸(浓度为50%)2000吨、硫酸(浓度为60%)500吨、硫酸(浓度为98%)6000吨、盐酸8000吨、硝酸1000吨、磷酸1000吨、液碱1200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气:输送、储存、灌装产生的硝酸雾、盐酸雾、硫酸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9月25日- 9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根据珠 (略) 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6-(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 (略) 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珠 (略) |
项目概况 | 珠 (略) 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项 (略) (略) 南水镇临 (略) 精细 (略) (略) 493号泽为装备科技产业园内的1号厂房,主要从事硫酸的稀释和分装、盐酸、硝酸、磷酸、液碱的分装,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储,年产硫酸(浓度为50%)2000吨、硫酸(浓度为60%)500吨、硫酸(浓度为98%)6000吨、盐酸8000吨、硝酸1000吨、磷酸1000吨、液碱1200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气:输送、储存、灌装产生的硝酸雾、盐酸雾、硫酸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9月25日- 9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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