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S14线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预公告
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S14线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预公告
川红高速是四川 (略) 网规划S14九寨沟至马尔 (略) 段,连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和G0615久治至马尔康两条国家高速通道,对阿坝州形 (略) 环线、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起于若尔盖县年朵坝,经红原县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邛溪镇,止于安曲镇,接G0615久治至马尔康高速。全长128.8公里。为确保川 (略) (红原段)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红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川红高速(红原段)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国有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国有土地位于红原县:色地镇:让里村、茸塔玛村;麦洼乡:洞拉村、滚塘村;瓦切镇:达峨村、色永村;阿木乡:峨扎村;邛溪镇:达格龙村、麻色阳德村、玛萨村、热多村、热坤村;安曲镇:哈拉玛村、下哈拉玛村。面积合计628.3329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国有土地用于川红高速建设项目,S14川主寺至红原 (略) 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及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 (略) 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求。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公告途径:红原县人民 (略) 站、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三)本公告发布后,县 (略) 将组织开展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具体征收时间以县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红原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川红高速是四川 (略) 网规划S14九寨沟至马尔 (略) 段,连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和G0615久治至马尔康两条国家高速通道,对阿坝州形 (略) 环线、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起于若尔盖县年朵坝,经红原县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邛溪镇,止于安曲镇,接G0615久治至马尔康高速。全长128.8公里。为确保川 (略) (红原段)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红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川红高速(红原段)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国有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国有土地位于红原县:色地镇:让里村、茸塔玛村;麦洼乡:洞拉村、滚塘村;瓦切镇:达峨村、色永村;阿木乡:峨扎村;邛溪镇:达格龙村、麻色阳德村、玛萨村、热多村、热坤村;安曲镇:哈拉玛村、下哈拉玛村。面积合计628.3329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国有土地用于川红高速建设项目,S14川主寺至红原 (略) 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及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 (略) 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求。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公告途径:红原县人民 (略) 站、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三)本公告发布后,县 (略) 将组织开展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具体征收时间以县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红原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