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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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 (略)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 (略) (略)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项目概况

(略)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西侧、中国工商银行江西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北侧、融创青山湖 (略) 东侧、 (略) 南侧,总占地面积为9776.19m2(14.664亩)。中心经纬度为E:115°55"7.93",N:28°42"33.13"。该地块现状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根据《 (略) 青山湖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8)规划管理单元分图图则》,将其规划为商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为2014年以前运营的青山湖直属粮库,2016年以前运营的江西省物资 (略) ;2019年以前运营的江西巨人 (略) ;2019年以前运营的江 (略) 。经调查污染源对地块的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目前地块内无外来固体废物存放,不存在内部污染源。本地 (略) 域现主要为学校、 (略) 、医院、 (略) 、行 (略) 域等。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当前无污染源,历史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土地储备镇中心

联系人:聂丽颖(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 (略) (略) 666号

联系人:雷鹏(略)

,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 (略)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 (略) (略)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项目概况

(略)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西侧、中国工商银行江西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北侧、融创青山湖 (略) 东侧、 (略) 南侧,总占地面积为9776.19m2(14.664亩)。中心经纬度为E:115°55"7.93",N:28°42"33.13"。该地块现状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根据《 (略) 青山湖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8)规划管理单元分图图则》,将其规划为商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为2014年以前运营的青山湖直属粮库,2016年以前运营的江西省物资 (略) ;2019年以前运营的江西巨人 (略) ;2019年以前运营的江 (略) 。经调查污染源对地块的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目前地块内无外来固体废物存放,不存在内部污染源。本地 (略) 域现主要为学校、 (略) 、医院、 (略) 、行 (略) 域等。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当前无污染源,历史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土地储备镇中心

联系人:聂丽颖(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 (略) (略) 666号

联系人:雷鹏(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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