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釆购邀请
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釆购邀请
项目概况
(略) 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 (略) 招标部( (略) (略) 泰和乾元)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C-#
2.项目名称: (略) 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略) 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 1项 采购人提供待备案品种信息,中标人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中药传统制剂研发、备案申报。医院取得所有拟研发品种的备案文号后按照临床需求生产加工。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8.服务标准:保证实验方式方法的准确性,需按照《吉林省医药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中之条款,为采购人完成中药传统制剂的备案。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且供应商名称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一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8、供应商需提供中国 (略)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 (略) 招标部( (略) (略) 泰和乾元)。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依法缴税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6)信誉证明(网站截图);
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吉林省 (略) 一楼开标室( (略) (略) 泰和乾元)。
3.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中国 (略) 》《》《中 (略) 》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2.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66号
联系人:佟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略) 泰和乾元
联系方式:张工0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435-#
项目概况
(略) 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 (略) 招标部( (略) (略) 泰和乾元)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C-#
2.项目名称: (略) 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略) 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品种备案、制剂许可证申请、制剂室运转质量服务) 1项 采购人提供待备案品种信息,中标人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中药传统制剂研发、备案申报。医院取得所有拟研发品种的备案文号后按照临床需求生产加工。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8.服务标准:保证实验方式方法的准确性,需按照《吉林省医药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中之条款,为采购人完成中药传统制剂的备案。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且供应商名称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一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8、供应商需提供中国 (略)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 (略) 招标部( (略) (略) 泰和乾元)。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依法缴税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6)信誉证明(网站截图);
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吉林省 (略) 一楼开标室( (略) (略) 泰和乾元)。
3.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中国 (略) 》《》《中 (略) 》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2.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66号
联系人:佟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略) 泰和乾元
联系方式:张工0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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