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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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南云天化以化 (略) :

你单位于2024年8月22 (略) 提出《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 (略) 于2024年8月22日依法受理,并于2024年8月22 (略) 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对《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和审查,认定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

(略) 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关于<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请按照批复的要求开展建设,建设完工后,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附件:关于《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滇 (略)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云天化以化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项目 (略) 1417号云 (略) 研发中心科技楼一层两间实验室和三层一间办公室,建筑面积817m2。建设新型肥料研发实验室、分析实验室,开展精制磷酸实验、肥料实验、萃余酸净化、生测、新型肥料研发和分析测试。依托研发中心纯水系统、实验室通风 (略) 理系统、消防系统、安防及智能监测系统、集中供气系统、 (略) 理系统、电力系统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元,占总投资的0.47%。

同意《报告表》结论,其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如《报告表》所述。

二、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即:即氯化氢≤100mg/m3,≤0.164kg/h;硫酸雾≤45mg/m3,≤0.97kg/h;非#烷总烃≤120mg/m3,6.4kg/h。氨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即:氨≤4.9kg/h。

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即:氨≤1.5mg/m3,臭气≤20(无量纲)。非#烷总烃(NMHC)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 (略) 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 (略) 1h平均浓度值≤10mg/m3,NMHC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三、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限值,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四、 项目实验废水依托云 (略) 研发中心已建成的实验室综 (略) 理系 (略) 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 (略) (略) (略) 清扫和绿化。

生活污水依托 (略) (略) 已经建成的化粪池、 (略) 理 (略) 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 (略) (略) 厂区内 (略) 清扫。

五、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设置。

六、 施工期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含磷洗涤用品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七、 《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依据,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做到项目与环保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待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须立即开展“三同时”竣工验收,经验收 (略) (略) 滇 (略) 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营。

八、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 (略) (略) 滇 (略) 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 若 (略) 规划及发展需要,需主动服从相关规定。

(略) (略) 滇 (略)

2024年10月12日

云南云天化以化 (略) :

你单位于2024年8月22 (略) 提出《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 (略) 于2024年8月22日依法受理,并于2024年8月22 (略) 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对《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和审查,认定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

(略) 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关于<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请按照批复的要求开展建设,建设完工后,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附件:关于《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滇 (略)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云天化以化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新型化肥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项目 (略) 1417号云 (略) 研发中心科技楼一层两间实验室和三层一间办公室,建筑面积817m2。建设新型肥料研发实验室、分析实验室,开展精制磷酸实验、肥料实验、萃余酸净化、生测、新型肥料研发和分析测试。依托研发中心纯水系统、实验室通风 (略) 理系统、消防系统、安防及智能监测系统、集中供气系统、 (略) 理系统、电力系统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元,占总投资的0.47%。

同意《报告表》结论,其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如《报告表》所述。

二、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即:即氯化氢≤100mg/m3,≤0.164kg/h;硫酸雾≤45mg/m3,≤0.97kg/h;非#烷总烃≤120mg/m3,6.4kg/h。氨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即:氨≤4.9kg/h。

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即:氨≤1.5mg/m3,臭气≤20(无量纲)。非#烷总烃(NMHC)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 (略) 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 (略) 1h平均浓度值≤10mg/m3,NMHC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三、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限值,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四、 项目实验废水依托云 (略) 研发中心已建成的实验室综 (略) 理系 (略) 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 (略) (略) (略) 清扫和绿化。

生活污水依托 (略) (略) 已经建成的化粪池、 (略) 理 (略) 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 (略) (略) 厂区内 (略) 清扫。

五、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设置。

六、 施工期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含磷洗涤用品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七、 《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依据,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做到项目与环保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待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须立即开展“三同时”竣工验收,经验收 (略) (略) 滇 (略) 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营。

八、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 (略) (略) 滇 (略) 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 若 (略) 规划及发展需要,需主动服从相关规定。

(略) (略) 滇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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