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竞价公告
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竞价公告
为推进金乡县胡集镇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有偿的原则,决定对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社会公开竞价,为保证土地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开竞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项目名称
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竞价项目说明
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宗土地为基本农田,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周大楼村,土地面积约60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第二标段为武装营村,土地面积约15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第三标段为薛岗村,土地面积约4.5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备注:竞价时按三个标段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竞价,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竞价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济宁 (略) (金 (略) (略) 西)。
报名时,自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应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济宁 (略) (金 (略) (略) 西)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主任 (略)
竞价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邱宁 (略)
2、竞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1日下午14:30分开始,竞价人必须在2024年10月21日下午14:20分前,携带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达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标底与承包期限
1、第一标段:最低标价为70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2、第二标段:最低标价为45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3、第三标段:最低标价为60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4、承包年限为5年,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
五、竞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数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竞价人必须采 (略) 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汇款账户: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
账 号:(略)1567
行号:(略)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标段。
竞价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竞价单不予接收。
第二标段数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竞价人必须采 (略) 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汇款账户: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
账 号:(略)1592
行号:(略)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标段。
竞价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竞价单不予接收。
第三标段数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竞价人必须采 (略) 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汇款账户: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
账 号:(略)8568
行号:(略)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标段。
竞价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竞价单不予接收。
竞价人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竞价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金。
六、土地承包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土地内种植相关农作物。
2、承租方不得种植经营性作物,不得种植树木类,不得承租后荒废不种任何农作物;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不得就承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外转租,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竞价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与竞标的有3名及以上竞价者方可参与竞价,不足3名的,另行组织竞价。
2、本次竞价共采取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采取明底暗投的方式竞价,第二轮报价采取竞拍形式确定最终成交人。
若第一轮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或不满足三家的情况,竞价者重新报价;若第一轮报价有高于底价且超过三家的竞价者,取第一轮报价最高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报价,报价高低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第一轮报价若有出现并列且总入围第二轮报价的家数超过三名的竞价方,由相同方采取抓阄方式确定并列顺序,且并列前三名的确定完并列顺序后全部进入第二轮参与竞拍。
以第一轮最高的竞价作为第二轮报价的底价,以100元为加价幅度,由入围第二轮的竞价者或竞价单位分别按照第一轮报价高低的先后顺序竞价,入围竞价者或竞价单位须依次按照加价幅度进行竞价(竞价者或竞价单位如在上一个报价的基础上不加价(1分钟内),该竞价者或竞价单位结束报价,由剩余竞价者或竞价单位依次按照加价幅度进行竞价),一分钟内没有再次加价的情况,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竞标方报价时应精确到以“元”为单位,否则 (略) 理。
3、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竞价场地,按自 (略) 理。
4、中标后悔标者, (略) 理,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招标单位另行组织竞价。
5、扰乱竞价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竞价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追究相关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 (略) 理。
八、其他事项
1、土地承包金分两次缴纳,即第一轮应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纳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的承包金;第二轮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缴纳2026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期间的承包金;
2、成交竞价者应在2024年10月25日前与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第一标段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标段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标段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合同,并于当日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和流转费用。逾期签订合同或逾期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和流转费用的,按自动放弃 (略) 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状况造成绝收或减产的理由,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款。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承包状况与发包方无本质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4、承包期间,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第一标段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标段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标段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成交竞价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解除合同,私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竞价公告相关内容由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第一标段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标段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标段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济宁 (略) 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
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
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
济宁 (略)
2024年10月17日
为推进金乡县胡集镇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有偿的原则,决定对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社会公开竞价,为保证土地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开竞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项目名称
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竞价项目说明
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宗土地为基本农田,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周大楼村,土地面积约60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第二标段为武装营村,土地面积约15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第三标段为薛岗村,土地面积约4.5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备注:竞价时按三个标段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竞价,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竞价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济宁 (略) (金 (略) (略) 西)。
报名时,自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应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济宁 (略) (金 (略) (略) 西)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主任 (略)
竞价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邱宁 (略)
2、竞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1日下午14:30分开始,竞价人必须在2024年10月21日下午14:20分前,携带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达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标底与承包期限
1、第一标段:最低标价为70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2、第二标段:最低标价为45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3、第三标段:最低标价为60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4、承包年限为5年,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
五、竞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数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竞价人必须采 (略) 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汇款账户: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
账 号:(略)1567
行号:(略)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标段。
竞价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竞价单不予接收。
第二标段数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竞价人必须采 (略) 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汇款账户: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
账 号:(略)1592
行号:(略)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标段。
竞价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竞价单不予接收。
第三标段数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
竞价人必须采 (略) 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汇款账户: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
账 号:(略)8568
行号:(略)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胡集镇金佳新村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标段。
竞价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竞价单不予接收。
竞价人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竞价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金。
六、土地承包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土地内种植相关农作物。
2、承租方不得种植经营性作物,不得种植树木类,不得承租后荒废不种任何农作物;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不得就承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外转租,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竞价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与竞标的有3名及以上竞价者方可参与竞价,不足3名的,另行组织竞价。
2、本次竞价共采取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采取明底暗投的方式竞价,第二轮报价采取竞拍形式确定最终成交人。
若第一轮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或不满足三家的情况,竞价者重新报价;若第一轮报价有高于底价且超过三家的竞价者,取第一轮报价最高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报价,报价高低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第一轮报价若有出现并列且总入围第二轮报价的家数超过三名的竞价方,由相同方采取抓阄方式确定并列顺序,且并列前三名的确定完并列顺序后全部进入第二轮参与竞拍。
以第一轮最高的竞价作为第二轮报价的底价,以100元为加价幅度,由入围第二轮的竞价者或竞价单位分别按照第一轮报价高低的先后顺序竞价,入围竞价者或竞价单位须依次按照加价幅度进行竞价(竞价者或竞价单位如在上一个报价的基础上不加价(1分钟内),该竞价者或竞价单位结束报价,由剩余竞价者或竞价单位依次按照加价幅度进行竞价),一分钟内没有再次加价的情况,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竞标方报价时应精确到以“元”为单位,否则 (略) 理。
3、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竞价场地,按自 (略) 理。
4、中标后悔标者, (略) 理,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招标单位另行组织竞价。
5、扰乱竞价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竞价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追究相关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 (略) 理。
八、其他事项
1、土地承包金分两次缴纳,即第一轮应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纳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的承包金;第二轮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缴纳2026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期间的承包金;
2、成交竞价者应在2024年10月25日前与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第一标段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标段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标段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合同,并于当日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和流转费用。逾期签订合同或逾期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和流转费用的,按自动放弃 (略) 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状况造成绝收或减产的理由,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款。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承包状况与发包方无本质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4、承包期间,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第一标段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标段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标段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成交竞价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解除合同,私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竞价公告相关内容由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第一标段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标段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标段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济宁 (略) 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金乡县胡集镇周大楼村村民委员会
金乡县胡集镇武装营村村民委员会
金乡县胡集镇薛岗村村民委员会
济宁 (略)
2024年10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