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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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略)( (略) )

通讯地址:涞水县府前街330号涞水县 (略)

邮政编码:(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水县天硕 (略) 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

(略) 涞水县义安镇西义安村

涞水县天硕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 (略) 涞水县义安镇西义安村。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建设污泥库1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给料机、计量设备、皮带输送机、除臭设备等设备。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5%。

废气:污泥库设置为负压密闭空间,污泥存储和烘干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生物除臭 (略) 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隧道窑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臭气浓度经2套“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利用现有)处理,处理后经2根36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废水: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生物除臭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间内合理布置等噪声防治措施。固废:技改项目不新增固废种类及产生量,不新增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略)( (略) )

通讯地址:涞水县府前街330号涞水县 (略)

邮政编码:(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水县天硕 (略) 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

(略) 涞水县义安镇西义安村

涞水县天硕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 (略) 涞水县义安镇西义安村。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建设污泥库1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给料机、计量设备、皮带输送机、除臭设备等设备。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5%。

废气:污泥库设置为负压密闭空间,污泥存储和烘干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生物除臭 (略) 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隧道窑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臭气浓度经2套“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利用现有)处理,处理后经2根36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废水: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生物除臭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间内合理布置等噪声防治措施。固废:技改项目不新增固废种类及产生量,不新增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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