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天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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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天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温 (略) 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10月17日起,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 (略) 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温 (略) (略) (略) 590-702号(浙 (略) 厂房内2#车间1层、3#车间3F和4层、5#车间2F、3层和4层)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略)元,租赁总建筑面积约为(略)m2,共有员工120人,单班10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西北侧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约792m

2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1

东北侧

约857m

3

中南·春风里

西北侧

约1657m

4

云天美筑

西北侧

约1862m

5

国鸿·锦悦府

西北侧

约2170m

6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2

东北侧

约498m

7

东南侧规划科研教育用地1

东南侧

约616m

8

东南侧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210m

9

东南侧规划科研教育用地2

东南侧

约1776m

10

(略)

西南侧

约2482m

11

儒 (略)

西南侧

约1971m

12

(略) 实验小学

东北侧

约1855m

13

童之乐幼儿园

西南侧

约1923m

14

江南高级中学

西南侧

约2009m

15

(略) 第七中学

西南侧

约2398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西北侧

约413m

2

东海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7), (略) (略) 202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同时,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高,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即 (略) (略) 纳管标准, (略) (略) 理能力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3#车间3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3#车间3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车间3F彩印和丝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5#车间2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5#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5#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略)烷总烃和(略)苯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 (略) 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 (略) 域内非(略)烷总烃和(略)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资 (略) 置,固废均得 (略) 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3#车间3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3#车间3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车间3F彩印和丝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5#车间2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5#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5#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3、噪声: (略) 、车 (略) ,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以及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催化剂、废丝印版、废活性炭、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略)

审批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略)

建设单位:温 (略) 联系人:叶总 联系方式:1362**26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10月17日~10月30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温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温 (略) 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10月17日起,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 (略) 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温 (略) (略) (略) 590-702号(浙 (略) 厂房内2#车间1层、3#车间3F和4层、5#车间2F、3层和4层)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略)元,租赁总建筑面积约为(略)m2,共有员工120人,单班10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500吨无纺布袋和1000吨彩印淋膜无纺布筒料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西北侧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约792m

2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1

东北侧

约857m

3

中南·春风里

西北侧

约1657m

4

云天美筑

西北侧

约1862m

5

国鸿·锦悦府

西北侧

约2170m

6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2

东北侧

约498m

7

东南侧规划科研教育用地1

东南侧

约616m

8

东南侧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210m

9

东南侧规划科研教育用地2

东南侧

约1776m

10

(略)

西南侧

约2482m

11

儒 (略)

西南侧

约1971m

12

(略) 实验小学

东北侧

约1855m

13

童之乐幼儿园

西南侧

约1923m

14

江南高级中学

西南侧

约2009m

15

(略) 第七中学

西南侧

约2398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西北侧

约413m

2

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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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7), (略) (略) 202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同时,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高,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即 (略) (略) 纳管标准, (略) (略) 理能力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3#车间3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3#车间3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车间3F彩印和丝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5#车间2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5#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5#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略)烷总烃和(略)苯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 (略) 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 (略) 域内非(略)烷总烃和(略)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资 (略) 置,固废均得 (略) 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3#车间3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3#车间3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车间3F彩印和丝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5#车间2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5#车间4F彩印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5#车间4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3、噪声: (略) 、车 (略) ,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以及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催化剂、废丝印版、废活性炭、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略)

审批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略)

建设单位:温 (略) 联系人:叶总 联系方式:1362**26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10月17日~10月30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温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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